关于交通银行股票发行特别安排的通知
2007年04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各会员单位: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实施办法》和《关于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的补充通知》等相关规定,经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交通银行”)及其保荐机构书面申请,本所同意交通银行的网上发行采用缩短一个交易日的特别流程。
为保障交通银行的顺利发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证券公司营业部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本所《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实施办法》、《关于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的补充通知》做好投资者申购宣传、指导工作。
1、特别告知投资者在申购交通银行时,须以价格区间上限填写委托单,且一经申报,不得撤单。如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低于价格区间上限,差价部分将于2007年4月30日(T+3日)退还给投资者。
2、交通银行网上发行申购资金冻结的时间比沪市新股网上发行的常规冻结时间缩短一个交易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4月25日 网上资金申购
4月26日 确定发行价格和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网上申购验资,网上申购配号
4月27日 公告网上中签率,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4月30日 公告网上资金申购摇号中签结果,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二、为确保交通银行发行上市工作顺利进行,请各会员单位做好相应工作安排。
1、各会员单位应保证申购资金于4月26日(T+1日)16:00之前到帐。
2、各会员单位应及时向交易所发送客户申购数据。
3、由于发行人确定战略配售数量、网上网下回拨数量和网上发行数量的工作程序复杂,新股配号数据的生成工作将有所延迟,本所当日清算数据发送工作也将延迟。为此,各证券营业部应在4月26日安排有关业务人员值班,负责接收清算数据等各项后续工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七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