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获准参与股指期货后,基金投资权证的有关政策也有望进一步放宽。记者日前获悉,监管部门正在对基金投资权证的有关规则进行重新修订。业内人士指出,允许或放宽基金在股指期货、权证等金融衍生品上的投资,将对国内基金的投资模式产生重大影响,加速基金产品创新的步伐。
作为首个获准投资的金融衍生品,基金在投资权证方面始终是“浅尝辄止”。2005年8月,证监会下发《关于股权分置改革中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权证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赋予了基金投资股改权证的主动权,但对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程序等方面均做出了严格限制。《通知》规定,基金仅限于主动投资“股改权证”,明确将新发权证等其他类型的权证排除在投资范围以外。在投资比例上,“一只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千分之五”;“一只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三”;“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超过该权证的百分之十”等比例限制有效约束了基金在权证上的投资规模。
业内人士指出,作为金融衍生品共有的杠杆特性,权证投资是一把双刃剑。在对冲避险,降低投资成本的同时,往往同时放大投资风险。基金投资权证“开闸”之初,在谨慎性和试验性原则的指导下,管理层设定了严格的投资限制,保证了基金和权证市场的健康发展。
“相比2005年时的市场情况,目前国内的权证交易正在逐步走向成熟。”上述人士表示,“从权证市场的整体走势来看,已经与大盘走势表现出了一定的关联度。另一方面,市场规模快速增长,交易十分活跃。经过一年多的实践操作,投资者,特别是包括基金在内的机构投资者已经对权证有了一个清晰的认识,对其市场规律也有了一定程度的认识,并形成相应的投资理念”。
作为稳健投资人,公募基金投资权证的主要目的还是对冲保值,在保本的基础上追求高收益。目前基金仅限于投资股改权证的规定,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这一功能的发挥。因此,业内人士建议,应放宽基金投资权证的范围,适当调整比例限制。同时,鉴于其杠杆、高波动等特性,为了防止过度风险的产生,对于基金参与权证的规模仍应进行严格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