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王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柳铁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建平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1、 总资产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53.16%,股东权益增加167.79%,每股净资产增加66.08%,主要系:2007年3月公司完成了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16,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共募集资金净额178,549.74万元。
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1,956.34%,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1,300%,主要系:(1)2007年按新会计准则核算林木资产属于消耗性生物资产,计入存货核算,上年同期计入投资活动开支,故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大幅减少。(2)公司改产文化纸,加大芦苇的收购力度,增加原材料的备料。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一、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 元币种:人民币
1、 货币资金期末比期初增加839.23%,资本公积期末比期初增加309.59%,主要系:2007年3月公司完成了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16,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共募集资金净额178,549.74万元。
2、 应收票据期末比期初减少45.17%,主要系:芦苇、木材进入采购季节,本公司购买的原材料部分由收回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支付。报告期末部分票据到期解付。
3、 应付票据期末比期初增加45.49%,主要系: 原材料芦苇等进入采购季节,本公司购买的原材料部分由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4、 预收款项期末比期初减少47.66%,主要系:期初预收款项本期已实现销售。
5、 应交税费期末比期初减少195.63%,主要系:本期根据岳阳楼地方税务局的要求预缴地方各税。
6、 其他应付款期末比期初增加568.85%,主要系:公司年初以296,393,724.20元收购了湖南卓越浆纸有限责任公司5.1万吨造纸生产线及土地使用权,从2007年起至2011年,公司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支付59,278,744.84元。
7、 实收资本(股本)期末比期初增加61.16%,主要系: 2007年3月公司完成了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16,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二、报告期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 元币种:人民币
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比上期减少67.64%,主要系:本期应交增值税减少。
三、报告期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 元币种:人民币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1,956.34%,主要系:(1)2007年按新会计准则核算林木资产属于消耗性生物资产,计入存货核算,上年同期计入投资活动开支,故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大幅减少。(2)公司改产文化纸,加大芦苇的收购力度,增加原材料的备料。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637.16%,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增加1138.97%,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增加1138.97%,主要系:2007年3月公司完成了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16,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共募集资金净额178,549.74万元。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已于3月7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3月15日完成发行,3月24日刊登发行情况报告书,完成了向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16,500万股A股,募集资金净额178,549.74万元。公告详见3月9日、3月2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2、公司于3月底以募集资金向湖南泰格林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6,400万元,用于收购其所持有的湖南茂源林业有限责任公司27.43%的股份,至此,湖南茂源林业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相关产权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中。
3、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年产40万吨含机械将印刷纸项目银行配套贷款已落实;与多家国际著名的制浆造纸设备供应商进行了多项技术交流、方案论证;完成了项目总图方案、地形测量和地质勘探、工程招标等相关工作。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湖南泰格林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期满后,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此后,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24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在其所持股份获得流通权且在48个月锁定期满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的出售价格不低于每股6.5元;如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有关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愿意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承担违约责任并接受相应的处罚,并将出售该部分股票所得的全部金额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岳阳纸业。在公司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份、配股等导致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上述最低出售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2006年6月公司实施了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现1.5元)后,上述最低出售价格调整为每股6.35元。]截止报告期末,该股东严格履行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祥
2007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