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7年4月22日上午9时在上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吴天星主持,应到董事8名,实际到会董事8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公司监事胡来根、周卫东、朱凌盈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0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姚先国、史习民、徐君卓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06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06年度报告及摘要》;
《2006年度报告摘要》2007 年4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告编号:2007-006),《2006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母公司)为20,490,182.8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2,331,658.83元,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6,990,968.95元,提取法定公积金3,053,514.28 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2,633,749.09元。经公司董事会提议,2006年度不对股东进行利润分配。
未分配利润原因及资金用途:考虑到公司本次募投资项目建设资金以及经营旺季铺底流动资金需求量均较大,为保障项目建设进度,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对截至2006年末滚存未分配利润共计32,633,749.09元,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使用。
六、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关于续聘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七、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公司及子公司资产进行抵押、担保,向商业银行申请办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贷款。
八、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章程修订案:
1、第二十六条中增加以下条款:“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公司不得修改公司章程中的此项规定。”
2、第二十九条中增加以下条款:“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自持有公司股份之日起五年内与公司保持劳动关系。持有公司发行前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因主动辞职或其他非正常原因而与公司保持劳动关系未达五年的,其持有的股份应当由公司按照不超过解除劳动关系时公司每股净资产值的价格回购,或由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指定的法人或自然人按照不超过解除劳动关系时公司每股净资产值的价格受让;若该持有人所持有的股份已经转让或部分转让的,其由此获得的超过解除劳动关系时公司每股净资产值的价格以外的投资收益,应当归公司所有。”
3、第三十九条中增加以下条款:“若公司股东发生侵占公司资金、资产时,公司有权冻结其所持股份直至该股东完全归还所侵占的公司资金、资产。如公司股东拒绝归还所侵占的公司资金、资产,公司有权依法处置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第八十条增加以下条款:
股东大会审议下列事项之一的,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等方式为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1)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资产总价较所购买资产经审计的账面净值溢价达到或超过百分之二十的;
(2)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
(3)股东以其持有的公司股权或实物资产偿还其所欠该公司的债务;
(4)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附属企业到境外上市;
(5)对中小投资者权益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事项。
5、第一百九十八条修改为“本章程自股东大会通过并报工商部门备案之日起生效。”
九、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关联交易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制订的《对外担保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应于2007年5月21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对二届董事会进行换届改选。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二届董事会提名吴天星、张邦辉、张炳良、陈能兴、马丰利、陈亚民、史习民、徐君卓、盛宇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史习民、徐君卓、盛宇华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史习民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选举将采用累计投票制,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尚需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十六、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提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4万元/年(含税)。
十七、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
公司于2007 年1 月1 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后可能发生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有:
(一)所得税核算方法的改变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公司所得税的核算由应付税款法改变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公司对资产和负债的帐面价值和计税基础进行了检查,因我公司及控股的饲料生产企业子公司均享受国家所得税免税政策,该项政策的变更对报告期内公司的留存收益及利润情况影响较小。
(二)长期股权投资及企业合并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将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进行调整。这一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合并财务报告不产生影响,但直接影响母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另外,本公司于2007年之前收购子公司少数股权形成的股权投资差额,将根据子公司净资产的具体情况,在2007年分别增加合并财务报表商誉及减少资本公积处理。
(三)借款费用资本化政策的改变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用以资本化的借款由现行制度下的专门借款变更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此政策变化将会增加公司资本化的借款范围,减少当期的财务费用,增加公司的当期利润和股东权益。
(四)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费用确认政策的变化
按照原会计制度,公司未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费用,全部予以费用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符合一定的条件可确认为无形资产,予以资本化,因此将可能直接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政府补助确认政策的变化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目前现行制度下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执行新准则将变更为在区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后,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并分期计入损益、将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因此将影响公司当期利润和股东权益。
上述差异事项和影响事项可能因财政部对新会计准则的进一步讲解而进行调整。
十八、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经营决策程序规则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重大经营决策程序规则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九、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运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1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 个月,从2007 年5月22日起到2007年11月21日止,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关于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07-012 )2007年4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受让安徽天邦饲料科技有限公司2%股权的议案》,关联董事马丰利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经与安徽天邦公司另一自然人股东马丰利友好协商,公司拟受让其持有的安徽天邦2%股权。具体受让价格以安徽天邦200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16,325,262.14元为依据,转让价格确定为326,505.24元。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100%持有安徽天邦公司。
二十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受让上海邦尼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股权的议案》;
经与自然人李欣、殷金玉、马琼协商,公司拟受让上述自然人持有的上海邦尼公司股权共20%。具体受让价格以上海邦尼200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1,665,439.62万元为依据,转让价格确定为330,000元。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100%持有上海邦尼公司。
二十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07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07年一季度报告》2007 年4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告编号:2007-007),或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定于2007年5月22日召开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07-009)2007 年4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第二至第十九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22日
附件一: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名单和简历(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史习民、姚先国和徐君卓的认可)
吴天星: 1963年4月出生,男,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浙江省有突出贡献科技工作者、宁波市科技创新特别奖获得者,入选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才。历任浙江农业大学讲师,中国畜牧兽医学会动物营养学分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余姚天邦副董事长,浙江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浙江省博士后联谊会第六届理事会副理事长、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浙江大学理学院教授、动物营养学和饲料科学与化学生物学两学科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分子设计与营养工程重点实验室主任,浙江省博士后联谊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长,浙江巨邦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持有公司股份1,550万股。
吴天星先生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邦辉:1963年7月出生,男,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助研,无锡化十动物营养保健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余姚天邦总经理,宁波天邦饲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兼任上海天邦董事长、安徽天邦执行董事、盐城天邦执行董事。持有公司股份1,650万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能兴:1963年9月出生,男,大专学历。历任南京中心大酒店采购主管,南京中大实业总公司业务部经理,上海紫金山大酒店采购部经理,宁波天邦饲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325万股。与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炳良:1968年2月出生,男,大学本科学历,副研究员。历任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科技处副处长、处长,余姚天邦副总经理,宁波天邦饲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100万股。与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马丰利:1964年3月出生,男,大学本科学历,畜牧师,历任含山县经贸委副主任、安徽长江饲料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徽天邦副总经理,总经理;宁波天邦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持有公司股份50万股。与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亚民:1963年4月出生,男,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农学硕士,上海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历任甘肃农业大学教师,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兽医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兰州正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兰州博亚饲料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与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名单和简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史习民:1960年6月出生,男,博士学位,教授。现任浙江财经学院研究生部主任、硕士生导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徐君卓:1941年10月出生,男,研究员,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全国优秀农业科技工作者,全国农业科技推广标兵。现任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首席专家、浙江省水产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盛宇华,1958年出生,男,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南京师范大学工商管理系主任,南京师范大学软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江苏省政府重点学科带头人,省高级市场营销人才培训中心主任,管理科学研究专家。2000年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出版个人专著8部,主编著作和教材20余部,发表文章80余篇,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10余项, 主持了多项国家及省部级以上重大研究项目,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计委"十五"科技项目、国家教委社科项目、省政府"八五"、"九五"项目等。与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二: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史习民、徐君卓、盛宇华为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22日
附件三: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史习民、盛宇华、徐君卓,作为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史习民、徐君卓、盛宇华
2007年4月22日
附件四-1: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上市公司全称: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2.本人姓名:盛宇华
3.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是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相关中介服务项目,或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是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是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盛宇华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宜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盛宇华
2007年4月22日
附件四-2: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4. 上市公司全称: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5. 本人姓名: 史习民
6. 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是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相关中介服务项目,或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是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是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史习民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宜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史习民
2007年4月22日
附件四-3: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7. 上市公司全称: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8. 本人姓名: 徐君卓
9. 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是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相关中介服务项目,或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是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是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徐君卓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宜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徐君卓
2007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07-010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7年4月22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监事三人,实际到会监事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来根主持。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06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07年一季度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八、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提名陆长荣、王韦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特此公告。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4月22日
附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名单和简历
陆长荣:男,1964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南京中心大酒店财务部成本控制组主管、财务部综合分析组主管、财务部副主任兼审计室主任,安徽黄山国际大酒店财务部经理,上海紫金山大酒店财务部经理。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持有公司股票750,000股,与其他董监事候选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王韦:男,1977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7年12月至2004年2月在上海紫金山大酒店担任财务主管,2004年3月至今在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天邦饲料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董、监事候选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07-011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07 年4 月17 日在公司多功能厅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经过认真讨论,一致同意选举朱凌盈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06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2007年4月22日
附:朱凌盈简历
朱凌盈:女,1973年6月出生,女,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历任宁波舜大股份有限公司中控员、调运员。现任本公司监事。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董监事候选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