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4月23日在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阳光科技大厦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9人,代表股份448,224,0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50%。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出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陈丽芬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同意票448,064,07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96%;反对票16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4%;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同意票448,224,07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决议
同意票448,224,07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四、审议并通过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决议
根据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2006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89,323,691.69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807,009.71元,提取职工福利及奖金4,229,699.22元,提取储备基金6,344,548.82 元,提取企业发展基金3,172,274.4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69,808,701.39 元后,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36,578,860.93 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819,576,576.94元。
根据公司目前投资的新型纳米热光伏电池及宁夏阳光多晶硅项目发展的需要,考虑到公司流动资金的情况,为实现公司长期、持续的发展目标,公司决定2006年度不转增不分配。公司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公司再投入。
同意票448,222,77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97%;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票1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3%。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07年度审计机构的决议
同意票448,222,77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97%;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票1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3%。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派出的律师阚赢先生对大会的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形成的的表决结果和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3、上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