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决议及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决议及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7年4月10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光电”或“公司”)以书面形式发出《关于召开三届九次董事会的通知》,并以快件、直接呈送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高管。
2007年4月21日上午8:30,公司在总部五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三届九次董事会。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九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效人数。会议由董事长杨柳主持,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将控股子公司厦门华联电子有限公司更名为“厦门联创华联电子有限公司”的事项;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1、审议《200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审议通过《200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由董事会秘书对外披露。
此项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1-2、审议《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审议通过《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2、审议《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审议通过《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项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3、审议200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根据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6年度合并净利润为人民币45,485,681.70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合计9,624,701.81元,子公司南昌欣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分别按5%计提职工奖励基金、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三项合计人民币795,223.0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3,286,483.76元,减去已分2005年度股利12,360,225.00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75,992,015.56元。
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6年末总股本370,806,7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0.35元(含税),总金额为12,978,236.25元,分配后尚余未分配利润人民币63,013,779.31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此项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4、审议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由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向股东大会作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会工作报告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5、审议2007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审议通过总裁办公会确定的2007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6、审议关于授权总裁签定单笔不大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累计
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信贷业务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授权总裁签定单笔不大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贷款合同的权力。授权期限自本董事会决议签署之日起至2008年第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有效。
7、审议关于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1)、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独立董事邹道文、刘健、卢福财对此议案投赞成票,认为交易价格合理,程序规范,没有内幕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会议决议:同意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金额。具体如下:
8、审议关于为继续控股子公司南昌欣磊、联创致光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
1)、为控股74%的南昌欣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银行借款1000万元提供2年期的连带责任担保,为控股75%的江西联创致光科技有限公司银行借款1000万元提供1年期的连带责任担保。
两家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2)、由于江西联创致光科技有限公司2006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73%,超过70%,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对江西联创致光科技有限公司银行借款1000万元提供1年期的连带责任担保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9、审议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厦门华联电子有限公司增资1750.378万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
1)、厦门华联电子有限公司是联创光电LED产业舰队主要成员之一,并且在国内LED行业中有着相当的影响力,对其增资符合公司三届五次董事会确定的“集中资源加大LED产业投入” 的产业发展战略规划。
2)、增资总额3302.614万元,其中联创光电出资1750.378万元,联发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207.336万元,佛山华联兴电子有限公司出资344.90万元。三方股东按原持股比例增资,联创光电持股比例为53%,保持对厦门华联电子有限公司的绝对控股地位。
3)、新增的3302.614万元资金用于以下产品发展:
10、审议关于以联创科技园51亩土地对控股子公司江西联创通信有限公司增资1329.18万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
1)、对控股子公司江西联创通信有限公司增资符合公司三届五次董事会确定的“积极推进继电器、线缆、通信三个支撑产业迅速发展”的产业发展战略规划。
2)、增资总额1376.68万元,其中联创光电出资1329.18万元,另外股东出资47.50万元。两家股东按原持股比例增资,联创光电持股比例为96.55%,保持对江西联创通信有限公司的绝对控股地位。
3)、联创光电以科技园区内经中介机构合理估价的51.9213亩土地作价1329.18万元认购出资。
4)、具体操作程序按国家土地政策办理。
11、审议设立江西联创电缆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
1)、线缆分公司子公司化是公司三届五次董事会确定的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经公司三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设立江西联创电缆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予以确定。本次变更目的是有利于江西电缆科技有限公司早日注册。
2)、本次变更的原因是由于国家土地政策的变更,出资方江西电线电缆总厂“以其拥有的60亩经政府批准变更为商住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和一幢办公楼经评估机构评估后作价投入电缆公司”的出资方式存在实质障碍,影响了江西联创电缆科技有限公司设立。
3)、变更内容如下:
(1)、出资人江西电线电缆总厂退出,改为吉安市吉州区国有资产管理营运中心;
(2)、出资方员工持股机构名称经工商部门预核准为“吉安和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
(3)、三家出资方联创光电、吉安市吉州区国有资产管理营运中心、吉安和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保持原定的65:30:5的出资比例;
(4)、江西联创电缆科技有限公司三家股东首期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3家股东按比例全部以现金出资,其中我公司出资1950万元,吉安市吉州区国有资产管理营运中心出资900万元,吉安和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50万元;
(5)、江西联创电缆科技有限公司在2007年年内由三家股东按比例增资到16000万元,增资13000万元。其中我公司以光电线缆分公司资产经评估后出资8450万元,吉安市吉州区国有资产管理营运中心以现金出资3900万元,吉安和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650万元;
(6)、线缆分公司其余净资产则作为电缆公司对本公司的负债(负债额按3届8次董事会确定的方法计算不变),按年利率3%的比例支付资金占用费给本公司并以5年为限(前四年每年偿还不低于2000万元)进行逐年清偿;
(7)、江西联创电缆科技有限公司概况及发展规划按照3届8次董事会有关决议执行。
12、审议关于以公司持有的江西联创宏声电子有限公司70%的股权和持有的江西联创电声有限公司95%的股权及债权合计3000万元权益参股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
1) 关联董事杨柳、韩盛龙、钟力民回避表决,其余6位董事参与投票,同
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独立董事邹道文、刘健、卢福财对此议案投赞成票,认为交易价格合
理,程序规范,没有内幕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会议决议:由于公司电声产业规模偏小且与主业LED关联度不大,根据公司三届五次董事会确定的“清理参股或非主营公司”的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有必要对公司电声产业整体处置。鉴于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已经初步确定产业发展思路,前景看好且股东实力较强,决定以公司持有的江西联创宏声电子有限公司70%的股权和持有的江西联创电声有限公司95%的股权经评估价值合计900万元及债权2100万元合计3000万元权益参股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并占10%的股份。
联创电子的注册资本为3亿元人民币,其中江西省电子集团公司出资1.7亿元,占注册资本56.67%;英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亿元,占注册资本33.33%,本公司出资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10%。
13、审议关于转让深圳市联创健和光电显示股份有限公司7.04%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将持有的深圳市联创健和光电显示股份有限公司7.04%股权全部转让给该公司其他股东,转让价格依据2005年8月21日三届一次董事会关于转让深圳市联创健和光电显示有限公司41%股权的决议及相关协议确定为155.50万元。
14、审议关于聘请叶建青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
1)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独立董事邹道文、刘健、卢福财对此议案投赞成票,认为叶建青先生符
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提名及表决的聘用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
会议决议:聘请叶建青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期自本决议起至2008年6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换届时)。
15、审议关于谢国林先生辞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解聘谢国林先生财务总监职务,并对谢国林先生多年来为联创光电的贡献表示感谢
16、审议关于聘请刘月兰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
1)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独立董事邹道文、刘健、卢福财对此议案投赞成票,认为刘月兰女士符
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提名及表决的聘用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
会议决议:聘请刘月兰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期自本决议起至2008年6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换届时)。
17、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授权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出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并以其名义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18、审议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9、审议关于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统筹安排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1、叶建青先生简历
叶建青,男,1962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级职称。1984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国营第746厂工艺员、项目负责人、业务部经理,南昌欣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器件厂厂长、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
附件2、刘月兰女士简历
刘月兰,女,1969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江西省电子集团公司副主任科员、江西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财务部经理。兼任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财务评审专家、江西省审计学会常务理事。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决议及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决议及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1、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真地审议了《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地审议了《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此议案投赞成票并认为交易价格合理,程序规范,关联董事杨柳、韩盛龙、钟力民回避了表决,没有内幕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金额
3、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真地审议了《关于以公司持有的江西联创宏声电子有限公司70%的股权和持有的江西联创电声有限公司95%的股权及债权合计3000万元权益参股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的议案》有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地审议了《关于以公司持有的江西联创宏声电子有限公司70%的股权和持有的江西联创电声有限公司95%的股权及债权合计3000万元权益参股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的议案》有关内容,此事项是联创光电和其第一大股东江西省电子集团公司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我们对此议案投赞成票并认为交易价格合理,程序规范,关联董事杨柳、韩盛龙、钟力民回避了表决,没有内幕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5、作为联创光电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就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执行该文情况作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联创光电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截止2006年12月31日,联创光电对外担保金额为0元。
截止2006年12月31日,联创光电为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500万元,具体如下:
1)、2006年3月21日公司三届五次董事会作出决议为控股74%的子公司南昌欣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银行借款1000万元提供1年期的担保。实际担保发生额为1000万元,2006年12月31日余额为1000万元;、
2)、2006年3月21日公司三届五次董事会作出决议为控股75%的子公司江西联创致光科技有限公司银行借款1000万元提供1年期的担保。实际担保发生额为500万元,2006年12月31日余额为500万元。
上述担保履行了相关审批手续,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6、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叶建青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谢国林先生辞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请刘月兰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我们经审核认为:叶建青先生、刘月兰女士符合任职资格,以上三个议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的决议。
独立董事:邹道文、刘 健、卢福财
二OO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07临3号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2006年4月9日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书面形式发出《关于召开三届五次监事会的通知》,并以快件、直接呈送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2006年4月21日,公司在总部第一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聂剑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2、审议通过了《2007年监事会工作要点》。
3、1)审议通过了《200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括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2)审议通过了《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括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当季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没有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预计2007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61.90万元。监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6、审议通过了《关于黄倬桢先生辞去公司监事会副主席、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因工作岗位变动,会议同意黄倬桢先生辞去公司监事会副主席和职工代表监事。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工会委员扩大会议选举罗少剑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工会委员扩大会议选举罗少剑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8、会议选举罗少剑女士为公司监事会副主席。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职工代表监事罗少剑女士简历
罗少剑,女,1967年12月出生,高级经济师。1991年7月毕业于江西大学电子系无线电物理专业,理学学士;2005年7月在江西财经大学MBA教育中心结业。1999年6月起历任公司办公室主任、证券部经理、公司办公室主任兼证券部经理。现任公司党委委员、团委书记、副总经济师、公司办公室主任兼人力资源部负责人。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07临4号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江西省电子集团公司
《关于变更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
设立方式的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7年4月21日收到第一大股东江西省电子集团公司的《关于变更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设立方式的函》,全文如下: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
2006年10月26日,我集团向联创光电董事会发出〈〈关于江西省电子集团公司与英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并拟收购江西省电子集团公司持有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9.8%的股权的函〉〉并于2006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公告。该函主要内容为:我集团与英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拟合资成立注册资本为3亿元的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其中我集团公司出资1.2亿元,占注册资本的40%;英孚国际出资1.8亿元,占注册资本的60%。该公司成立后,拟收购我集团公司持有的联创光电29.8%的股权,并在南昌高新开发区打造联创光电和联创视像两个科技园,发展LED、激光半导体器件、摄像头模组、液晶电视/显示器四个产业。
现基于1、合资方英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发生变化,注资缓慢;2、联创光电三届五次董事会确定“调整非主营公司”的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有意转让或调整旗下规模小、与LED主业关联度不大的电声产业权益。经协商,决定变更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设立方式,具体内容为:
1、联创电子的注册资本为3亿元人民币,其中江西省电子集团公司出资1.7亿元,占注册资本56.67%;英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亿元,占注册资本33.33%,联创光电以电声产业权益出资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10%。
2、联创电子成立后,如收购我集团公司持有的联创光电29.8%的股权,则联创光电持有的联创电子10%股权依次由英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江西省电子集团公司购买或由联创电子回购,以避免联创电子与上市公司联创光电交叉持股。
3、联创电子产业发展方向除增加电声产业外,其余不变。
特此函告!
江西省电子集团公司
2007年4月21日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07临5号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南昌欣磊
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银行借款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7年4月21日召开三届九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南昌欣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江西联创致光科技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南昌欣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欣磊”)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为其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截止目前累计为其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其中南昌欣磊1000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至2007年4月20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南昌欣磊于2006年3月29日与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签订了《借款合同》,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向南昌欣磊提供三年期项目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贷款起止期限为2006年3月29日至2009年3月29日。公司与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南昌欣磊在《借款合同》项下所欠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从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到借款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经过两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南昌欣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74%的控股子公司,注册地点位于南昌市郊罗家镇;注册资本672万美元;法定代表人:蒋国忠先生;经营范围:发光管芯片、外延片、红外光敏芯片及深加工产品;产品销售后的技术服务,研究和发展新的光电半导体系列产品。
2006年,南昌欣磊实现销售收入10060万元,总资产9395万元,负债2928万元,净资产6467万元,其中贷款总额为1000万元。2007年计划销售收入11000万元,2007年第一季度实现销售收入2149万元,总资产9075万元,负债2443万元,净资产6632万元,其中贷款总额为1000万元。
三、董事会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07年4月20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500万元,占公司2006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97%,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截至目前,公司未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07临6号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江西联创
致光科技有限公司银行借款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7年4月21日召开三届九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南昌欣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江西联创致光科技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联创致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致光”)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为其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截止目前累计为其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其中联创致光500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至2007年4月20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联创致光于2006年6月29日与招商银行南昌北京西路支行签订了《授信协议》,在2006年6月29日至2007年6月28日的授信期间内,招商银行南昌北京西路支行向联创致光提供人民币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公司出具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联创致光在《授信协议》项下所欠该行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两年。截止2007年4月20日,在该担保额项下本公司已为联创致光5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由于联创致光2006年12月31日、2007年3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均为73%,超过70%,此担保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江西联创致光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75%的控股子公司,注册地点位于南昌高新开发区京东大道168号;注册资本15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韩盛龙先生;经营范围:光电子器件及其系列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及其相关设备、化工产品及其相关设备的生产、销售;售后的技术服务;信息咨询。
2006年联创致光实现销售收入3295万元,总资产3274万元,负债2407万元,净资产867万元,其中贷款总额为800万元。2007年计划销售收入5000万元,2007年第一季度实现销售收入669万元,总资产3404万元,负债2501万元,净资产903万元,其中贷款总额800万元。
三、董事会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07年4月20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500万元,占公司2006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97%,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截至目前,公司未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07临7号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公司持有的江西联创宏声
电子有限公司70%的股权和
持有的江西联创电声有限公司
95%的股权及债权合计3000万元
参股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7年4月21日召开三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公司持有的江西联创宏声电子有限公司70%的股权和持有的江西联创电声有限公司的95%的股权及债权合计3000万元参股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交易概述
公司以持有的江西联创宏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宏声”)70%的股权和持有的江西联创电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电声”)95%的股权及债权经评估确认的价值900万元及债权2100万元合计3000万元权益参股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并占10%的股份。鉴于此事项是公司和第一大股东江西省电子集团公司共同投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此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与本次交易有关联关系的公司董事杨柳先生、韩盛龙先生、钟力民先生回避对该事项的董事会表决。
2、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联创宏声注册资本:80万元美元,成立日期:2000年3月,法人代表:韩盛龙先生,经营范围:开发、生产和销售电子元器件等产品。公司持有联创宏声70%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或者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公司不存在为联创宏声提供担保、委托联创宏声理财,以及联创宏声占用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联创宏声最近1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联创电声注册资本:1500万元,成立日期:2005年2月,法人代表:肖启宗先生,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电声器材及其他电子元器件,视听及通信电子产品。公司持有联创电声95%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或者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公司不存在为联创电声提供担保、委托联创电声理财,以及联创电声占用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联创电声最近1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二、交易方情况介绍
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电子”)成立日期:2006年8月,注册资本:30000万元,其中江西省电子集团出资17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6.67%;英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33.33%,本公司出资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法人代表:王昭扬先生,企业类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营范围:光电子元器件、继电器、光电线缆、电声器件、激光半导体器件、摄像头模组、液晶电视/显示器、其他电子产品的生产、销售;光电显示及控制系统的设计与安装,网络及工业自动化工程安装。
三、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公司电声产业规模偏小且与主业LED关联度不大,根据公司三届五次董事会确定的“清理参股或非主营公司”的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有必要对公司电声产业整体处置。鉴于联创电子已经初步确定产业发展思路,前景看好且股东实力较强,决定以公司持有的联创宏声70%的的股权和持有的江西联创电声有限公司的95%的股权及债权合计3000万元参股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根据2006年12月31日经评估的价值确认。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刘健、邹道文、卢福财对此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我们认真审阅了联创光电《《关于以公司持有的江西联创宏声电子有限公司70%的股权和持有的江西联创电声有限公司的95%的股权及债权合计3000万元参股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的议案》有关内容,我们对此议案投赞成票并认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董事会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交易的价格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会表决情况
由于此事项是公司和第一大股东江西省电子集团公司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因此关联方3位董事杨柳先生、韩盛龙先生、钟力民先生回避表决,其余6位董事参与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