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42,003,631.37元。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0万元,余额0万元。
7.4.3 2006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增资金占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截止2006年末,上市公司未完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的,董事会提出的责任追究方案
□适用√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经2004年8月20日本公司第4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和2004年11月19日2004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建设盐源永宁河四级电站项目。永宁河四级电站项目已由凉山州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编制完成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经凉山彝族自治州发展计划委员会以凉计交能(2004)394号出具了《关于盐源县永宁河四级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永宁河四级电站位于盐源县长柏乡境内永宁河段上,电站装机规模为2.40万千瓦,年发电量11,940万千瓦·时,工程总投资为15,328.16万元。截止2006年末的投资情况见附注五.注12。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解决。
2、经2003年12月16日本公司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签署的《四川华电西溪河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协议书》,共同出资成立四川华电西溪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资本为1,500.00万元。其中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出资99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6.00%,本公司出资510.00万元,占34.00%。建设经营西溪河梯级水电站,规划容量约55万千瓦,首期建设洛古、联补两个梯级电站,总装机容量29万千瓦,工程投资总额25亿人民币,项目资本金为工程投资总额的20.00%暂定为人民币5亿元,由本公司股东大会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决定分期到位时间。
3、经2004年8月20日本公司第4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决议和2004年11月19日召开的2004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新建一条凉山州木里县沙湾乡至盐源县的220千伏高压输电线路,截止2006年末的投资情况见附注五-注12。
4、经2005年4月20日本公司第4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和2005年6月2日召开的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投资建设永宁河三级电站至盐源220千伏输电线路:该项目经四川省工程咨询研究院编制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四川省发改委已委托四川省工程咨询研究院专家组织对该项目进行了评估,并以[川发改能源(2004)587号]文下发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的通知。永宁河三级电站至盐源220千伏送电线路,线路长88公里。该工程已于2004年11月开工,截止2006年末的投资情况见附注五.注12。
5、经2005年4月20日本公司第4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和2005年6月2日召开的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投资建设盐源至西昌罗家沟变电站220千伏输电线路:该项目经四川省工程咨询研究院编制了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四川省发改委委托四川省工程咨询研究院专家组织对该项目进行评估,并以[川能发改能源(2004)587号]文下发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的通知。盐源至西昌(罗家沟)220千伏线路长88.5公里。工程已于2004年12月开工,截止2006年末的投资情况见附注五.注12。
6、经2005年4月20日本公司第4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和2005年6月2日召开的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投资建设罗家沟220千伏安变电站项目,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四川省发改委[川发改能源(2004)551号]同意。该电站从2004年10月开工,截止2006年末的投资情况见附注五.注12。
7、经2005年4月20日本公司第4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和2005年6月2日召开的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投资建设装机为15万千瓦木里河固增电站:固增水电站是公司取得木里河水能开发权后拟建的第二个水电站。2005年3月22日省发改委以川发改能源(2005)132号下发了《关于印发凉山州木里河固增水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技术方案审查意见的通知》。固增水电站装机容量15万千瓦,总投资为139,429.00万元,该项目目前正在进行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截止2006年末的投资情况见附注五.注12。
8、经2005年4月20日第4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决议,投资建设西昌至德昌220千伏输电线路项目,该工程2005年5月开始进行了线路建设部分基础施工,之后已暂时停工。
9、2003年6月18日,本公司与布拖县人民政府签定布拖县日姑日达河流域水能资源投资开发合同,布拖县人民政府授权本公司独家享有布拖县境内日姑日达河流域水能资源及上游水库建设开发权。截止2003年末根据合同约定支付履约保证金100.00万元。该项保证金在日姑日达河流域首级电站建成后,布拖县人民政府连本带息(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退还本公司,目前有关的开发尚未实施。
10、有关永宁河三级电站和沙湾电站的合作开发情况详见附注五.注12的相关说明。
7.6.1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末持股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增减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7.6.2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07年2月15日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2007年3月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为2007年3月6日,公司股票复牌及对价股票上市日为2007年3月8日。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截止报告期末被司法保全的资产
①2005年4月28日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2005)渝高法民初字第22号],查封A、本公司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为:凉国字(99)字第0040、0041、0043-0050、0052-0069的共计29宗地;B、本公司拥有的以上房产,房屋产权证号为:本房权字第3470号、3471号、3474-3476号及0042349号、0042356号、0032414号及从0047480号房产证下过户到本公司名下的房产。
②2005年4月30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支行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2005)渝高法民初字第23号],查封本公司持有的四川省布拖县牛角湾电力有限责任股份5,651万股。
③重庆市商业银行涪陵支行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下发:(2006)渝高法民执字第4-5号《民事裁定书》,继续冻结本公司持有的四川省布拖县牛角湾电力有限公司5651万股股权;(2006)渝高法民执字第4-6号《民事裁定书》,继续冻结本公司持有的四川康西铜业有限公司3000万股股权;(2006)渝高法民执字第4-7号《民事裁定书》,继续冻结本公司持有的四川华电西溪河水电有限公司的股权。
④2006年3月21日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2006)金中民二初字第316号],对本公司投入木里县沙湾电站7,000万元股权中的2,500万元股权及本公司投入盐源县永宁河电站2,000万元股权中的900万元股权。
⑤2005年5月24日兴业银行重庆分行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2005)渝一中民初字第361号],查封本公司47宗房产产权、持有的四川华电西溪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34%的股权;持有的四川康西铜业有限责任公司28.25%的股权。
⑥深圳市商业银行海滨支行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如下财产保全:2005年6月21日 [(2005)深中法立裁字第117-5号],冻结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应付给本公司的股权转让款2,100万元;应付给朝华集团公司2004年分红款371.29万元。(2005)深中法民二初字第205号民事裁定书:解除对本公司29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等的查封。
§8 监事会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和关联交易不存在问题。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9.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
资产负债表
2006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谢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俊 会计机构负责人:鞠晓玲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2006年1-12月
编制单位: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谢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俊 会计机构负责人:鞠晓玲
现金流量表
2006年1-12月
编制单位: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谢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俊 会计机构负责人:鞠晓玲
9.3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9.4 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9.5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9.6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
重要提示
本公司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目前本公司正在评价执行新会计准则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产生的影响,在对其进行慎重考虑或参照财政部对新会计准则的进一步讲解后,本公司在编制2007年度财务报告时可能对编制“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以下简称“差异调节表”)时所采用相关会计政策或重要认定进行调整,从而可能导致差异调节表中列报的2007年1月1日股东权益(新会计准则)与2007年度财务报告中列报的相应数据之间存在差异。
股东权益调节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