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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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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集中申购期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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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集中申购期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07年04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上接D25版)

      (40)国盛证券

      国盛证券在以下13个城市的45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深圳、南昌、赣州、吉安、抚州、上饶、鹰潭、九江、萍乡、景德镇。

      (41)华西证券

      华西证券在四川省各地市及重庆、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杭州、大连7个主要城市的29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

      (42)齐鲁证券

      齐鲁证券在以下18个主要城市的30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北京、上海、济南、青岛、烟台、威海、淄博、济宁、德州、泰安、日照、聊城、莱芜、东营、枣庄、滨州、文登、荣成。

      (43)世纪证券

      世纪证券在以下14个城市的21家营业部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南昌、成都、抚州、天津、哈尔滨、长沙、南京、昆明、新余、岳阳。

      (44)第一创业证券

      第一创业证券在以下6个城市7家营业部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北京、上海、深圳、长沙、佛山、廊坊。

      (45)西部证券

      西部证券在以下8个城市所属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集中申购业务:西安、宝鸡、咸阳、渭南、上海、深圳、潍坊和北京。

      (46)德邦证券

      德邦证券在以下8个城市的12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等业务:沈阳、上海、丹东、东港、抚顺、长春、北京。

      (47)上海证券

      上海证券在以下8个城市的33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等业务:上海、北京、重庆、南京、南昌、深圳、苏州、杭州。

      (七)集中申购时间安排

      本基金的集中申购期为2007年4月27日至2007年5月25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集中申购期,但最长不超过1个月。

      (八)集中申购费用

      1、本基金集中申购费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具体如下:

      

      2、本基金集中申购费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3、投资者重复申购时,需按单笔集中申购金额对应的费率分别计费集中申购费用。如果投资者的集中申购申请只有部分获得成功确认,则按有效集中申购金额对应的费率计算集中申购费用。

      4、场外集中申购费用和集中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

      场外集中申购以金额申请,集中申购费用和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净集中申购金额=集中申购金额/(1+集中申购费率)

      集中申购费用=集中申购金额-净集中申购金额

      集中申购份额=(净集中申购金额+集中申购款项利息)/1.00元

      其中,集中申购款项利息以登记结算机构的记录为准。集中申购份额的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或收益归入基金资产。

      (九)"末日比例确认"的处理方式

      为了基金平稳投资运作的需要,本基金管理人在集中申购期内对基金集中申购总规模实行限量100亿份。

      1、集中申购期内最终确认的有效申购金额不超过100亿元(不包括利息),则所有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

      2、集中申购期间内最终确认的有效申购金额超过100亿元(不包括利息),将对集中申购期内最后一个申购日之前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对最后一个申购日有效申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申购款项将依法退还给投资者。

      末日申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集中申购期末日申购申请确认比例 = (100亿元-集中申购期内申购末日之前有效申购申请金额)/末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公式中的金额均不包括利息)

      按照上式计算的确认比例,投资者在集中申购期末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将部分予以确认。

      计算结果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投资者集中申购期内申购费按照有效确认申购申请金额对应的费率计算。

      集中申购期申购申请确认比例将于集中申购期结束日起的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

      举例如下:

      例一:某投资者投资10,000元申购本基金。假设集中申购期内有效申购金额不足100亿元,该笔申购将按照100%比例全部确认,对应申购费率为1.2%,在集中申购期间产生利息2.00元,基金集中申购价格每份1.00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集中申购金额=10000/(1+1.2%)=9,881.42元

      申购费用=10000 – 9881.42=118.58元

      申购份额=(9881.42+2.00)/1.00=9,883.42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元申购本基金,可得到9,883.42份基金份额(含利息折份额部分)。

      例二:某投资者投资10,000元申购本基金,假设集中申购期内有效申购申请金额超过100亿元。若该笔申购申请发生在集中申购期末日之前,该笔申购将按照100%比例予以确认,投资者得到的申购份额同例一。

      若该笔申购申请发生在集中申购期末日,且本次集中申购期末日之前有效申购申请金额达到90亿元,申购末日的有效申购申请金额为40亿元,投资者得到的申购份额确认比例为(100 - 90)/40 = 25%,有效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为2,500.00元,其对应的集中申购费率为1.2%,集中申购转份额利息为0.11元,基金集中申购价格每份1.00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有效申购申请确认金额=10,000×25%=2,500.00元

      净申购金额=2,500.00/(1+1.2%)=2,470.36元

      申购费用=2,500.00-2,470.36=29.64元

      申购份额=(2,470.36 +0.11 )/1.00=2,470.47份

      未确认金额=10,000-2,500.00=7,500.00元

      即:投资者投资10,000元申购本基金,可得到2,470.47份基金份额。未确认金额7,500.00元将于本基金集中申购结束后退回投资者账户。若投资者在集中申购期间多次申购该基金,其有效申购申请将按照单笔有效申请确认比例计算单笔有效申购申请份额。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投资者可使用开放式基金账户,进行场外集中申购。

      (二)集中申购以金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元。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累计申购金额不设上限。投资者在办理场外集中申购时,需按场外销售机构的规定,备足全额申购资金。场外集中申购委托一经确认,不得撤销。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的直销网点办理本基金集中申购业务,每笔申购金额不得低于30万元。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的网上交易办理本基金集中申购业务,每笔申购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

      三、投资者开户

      投资者办理场外集中申购时,需具有开放式基金账户。其中:已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办理过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或注册确认手续的投资者,可直接办理本基金场外集中申购业务;或,已有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通过场外销售机构以其深圳证券账户申请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或,尚无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申请账户注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为其配发深圳基金账户,同时将该账户注册为开放式基金账户。

      四、个人投资者场外集中申购程序

      (一)直销网点

      1、集中申购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7: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到直销网点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申购手续:

      (1)个人投资者提供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深圳证券账户卡或开放式基金账户卡;

      (3)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3、在集中申购期内,将足额申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任一直销资金专户:

      (1)交通银行账户:

      户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

      账号:110060149018000349649

      开户银行名称: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2)中国建设银行账户:

      户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

      账号:65100080350730016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复兴支行

      (3)中国工商银行账户:

      户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

      账号:0200250119000000892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金融街支行营业室

      (4)招商银行账户:

      户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

      账号:6589001110001

      开户银行名称:招商银行北京分行金融街支行

      4、注意事项:

      (1)投资者在申购时不能使用华夏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账户卡,而需使用深圳证券账户或开放式基金账户。

      (2)若投资者的申购资金在申购申请当日下午4:30之前未到达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二)交通银行

      1、集中申购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网上银行全天、网点营业时间内全日可提交申请,工作日15:00以后的申请于下一工作日9:30提交。

      2、开户及申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1)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基金账户即可);

      (2)开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基金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仅需在交行开通已有基金账户);

      (3)申购基金。

      3、个人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事先办妥的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

      (2)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

      (3)填妥的开通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

      4、个人客户办理开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基金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已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的借记卡;

      (2)客户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

      5、个人客户办理申购申请时,需先存入足够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存有足够资金);

      (2)填妥的申购申请表。

      6、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三)中国建设银行

      1、集中申购办理开户和申购的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5:3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

      (1)办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地19位储蓄卡并存入足额开户和集中申购资金;

      (2)投资者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中国建设银行龙卡证券卡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文职证等);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文职证等)

      ③填妥的“个人证券卡开户/销户申请表”;

      ④对提交深圳A股股东代码卡或封闭式基金账户代码卡的投资者,此深圳A股账户或封闭式基金账户被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对尚无深圳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办理开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将为其配发深圳封闭式基金账户,同时将该账户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如已开立建行龙卡证券卡,可直接持证券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网点开立(注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如已在建行开立(注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可直接办理集中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同时可办理集中申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申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证券卡;

      (3)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4、注意事项

      (1)请个人投资者本人到中国建设银行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申购手续;

      (2)有关详细的办理手续,请查阅代销网点摆放的《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个人客户操作指南》。

      (四)中国农业银行

      1、受理开户和集中申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00-16:00(周六、周日照常营业)

      2、开户及申购程序:

      (1)开立中国农业银行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农业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填妥的《中国农业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申请表(个人)》;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③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

      ④与中国农业银行签订的《中国农业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2)提出集中申购申请

      ①个人投资者在开立中国农业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集中申购申请。提出集中申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②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预先存入足够的集中申购资金);

      ③填妥的《申购申请表》;

      ④中国农业银行基金交易卡;

      (3)中国农业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集中申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注册登记机构提交投资者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的申请和集中申购申请。经注册登记机构和基金管理人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国农业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账户开立确认书和集中申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集中申购申请的确认,申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集中申购期结束后才能确认。

      (五)中国银行

      1、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的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6:00,周六、周日部分网点只受理个人投资者业务申请。

      2、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护照等);

      (2)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3)填妥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申请表(个人)》;

      (4)与中国银行签订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3、提出申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申购申请。提出申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2)填妥的《申购申请表》;

      (3)中国银行基金交易卡。

      (4)深圳证券账户或开放式基金账户;

      (六)招商银行

      1、网点办理

      (1)开户及集中申购的时间:上午9:30至下午15:00(当日15:00之后的委托将于下一工作日办理),个人投资者周六、周日照常受理,与下一交易日合并办理。

      (2)个人投资者开户及申购程序:

      ① 事先办妥可用于开放式基金业务的招商银行各类型个人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②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a、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下同);b、本人持有的可用于开放式基金业务的招商银行各类型个人资金账户;c、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开户同时可办理集中申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表。

      (4)客户可通过电话银行95555提交申购申请。

      2、网上办理

      (1)招商银行客户登陆招商银行网上银行。

      (2)客户通过“一网通证券(http://info.cmbchina.com)”或“个人银行专业版”-投资通-股票基金-银基通链接进入,选择“网上开基金户”,或登陆财富账户专业版“投资管理”-“基金”选择“账户管理”,根据提示填写网上开户申请书。

      (3)业务受理时间:24小时服务,除日终清算时间(一般为17:00至20:00)外,均可进行集中申购。当日15:00之后的委托将于下一工作日办理。

      (4)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可即刻进行网上申购申请。

      (5)操作详情可参阅招商银行网上银行相关栏目的操作指引。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招商银行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如到网点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手续,需本人亲自办理;如通过网上银行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手续,凭取款密码及理财专户密码或财富账户交易密码进行。

      (七)中国邮政储蓄

      1、开户及集中申购的时间:基金发售日的8: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户及申购程序:

      (1)开立中国邮政储蓄的中间业务交易账户

      开立中国邮政储蓄的中间业务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户口本、回乡证、警官证、文职证等);

      ② 填妥的《中国邮政中间业务交易账户开户申请书(个人)》。

      (2)基金业务加办

      加办基金业务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①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户口本、回乡证、警官证、文职证等);

      ② 填妥的《中国邮政基金业务申请表》;

      ③ 中国邮政储蓄个人结算账户;

      ④ 中国邮政储蓄基金交易卡。

      (3)提出申购申请

      在开立了中国邮政储蓄的中间业务交易账户并加办了基金业务后,可口头提出基金申购申请。提出申购申请时应提供中国邮政储蓄基金交易卡。

      (4)中国邮政储蓄在接收到投资者的申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注册登记机构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申购申请,经注册登记机构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国邮政储蓄销售网点查询基金开户和申购业务是否确认。但此次确认是对申购申请的确认,申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集中申购期结束后才能确认。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国邮政储蓄的说明为准。

      (2)投资者办理开户和申购手续,需本人亲自办理。

      (八)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申购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此程序原则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相关代销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1:30和13:0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户和申购的程序

      (1)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2)到营业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 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 本人资金账户卡;

      ③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3)开户同时可办理集中申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证券公司的说明为准。

      (2)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申购申请的受理结果。

      五、机构投资者场外集中申购程序

      (一)直销网点

      1、集中申购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7: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户及申购程序

      (1)申购期间,投资人将足额申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以下任一直销资金专户:

      ①交通银行账户:

      户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

      账号:060149018000349649

      开户银行名称: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②中国建设银行账户:

      户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

      账号:65100080350730016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复兴支行

      ③中国工商银行账户:

      户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

      账号:0200250119000000892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金融街支行营业室

      ④招商银行账户:

      户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

      账号:6589001110001

      开户银行名称:招商银行北京分行金融街支行

      (2)到网点柜台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申购手续

      ①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②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③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④印鉴卡一式三份;

      ⑤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⑥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⑦填妥的相关基金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基金申购申请表(加盖预留印鉴章)。

      其中⑤所指的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网点申购基金的机构投资者需指定一家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

      3、注意事项

      (1)投资者在申购时不能使用华夏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账户卡,而需使用深圳证券账户或开放式基金账户。

      (2)若投资者的申购资金在申购申请当日下午4:30之前未到达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二)交通银行

      1、集中申购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至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户及申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1)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基金账户即可);

      (2)开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基金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仅需在交行开通已有基金账户);

      (3)申购基金。

      3、机构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指定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2)机构对基金业务经办人员的授权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

      (3)机构代码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填妥的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6)指定一个该基金代销网点的资金结算账户为基金结算账户,用以对所有基金交易业务的资金清算。

      4、机构客户办理开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时,需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后发放);

      (2)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3)经办人身份证件。

      5、机构客户办理申购申请时,需在银行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

      (2)填写的代销基金申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3)申购款项的有效结算凭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

      6、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三)中国建设银行

      1、集中申购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7: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户及申购程序

      (1)事先办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开户和申购购资金;。

      (2)投资者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中国建设银行龙卡证券卡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①机构活期存款账户的印鉴卡及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②证券业务授权书;

      ③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④填妥的“机构证券卡开户/销户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⑤ 对提交深圳A股股东代码卡或封闭式基金账户代码卡的投资者,此深圳A股账户或封闭式基金账户被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对尚无深圳A股账户或封闭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办理开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将为其配发深圳封闭式基金账户,同时将该账户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如已开立建行龙卡证券卡,可直接持证券卡、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立(注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请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到开户会计柜台开立(注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如已在建行开立(注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可直接办理集中申购业务。

      开户同时可办理集中申购手续,请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申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证券卡;

      (3)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4、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请到原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开户会计柜台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手续;

      (2)有关详细的办理手续,请查阅代销网点摆放的《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机构客户操作指南》。

      (四)中国农业银行

      1、开户及集中申购的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00-16:00(周六、周日照常营业)。

      2、开户及集中申购程序

      (1)开立中国农业银行的交易账户

      同一机构投资者只能在中国农业银行开立一个基金交易账户,并只能指定一个人民币活期结算账户作为与之关联的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农业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 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或副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③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④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机构公章);

      ⑤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⑥ 投资者填写,并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开户申请表;

      ⑦ 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单位公章的《中国农业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2)提出集中申购申请

      ① 机构投资者在开立中国农业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集中申购申请。机构投资者应先从中国农业银行基金代销网点取得《开放式基金认、申购申请书(单位)》,填妥后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② 中国农业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集中申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注册登记机构提交投资者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的申请和集中申购申请。经注册登记机构、基金管理人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国农业银行代销网点打印基金账户开户确认书和集中申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集中申购申请的确认,申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集中申购期结束后才能够确认。

      (五)中国银行

      1、集中申购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6: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

      同一机构投资者只能在中国银行开立一个基金交易账户,并只能指定一个人民币活期结算账户作为与之关联的资金账户。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投资者填写,并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开户申请表;

      (3)授权委托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机构公章);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5)预留印鉴(与资金账户预留印鉴一致;

      (6)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单位公章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开/销户申请书(单位)”。

      T+2日,机构投资者在中国银行柜台查询开户是否成功,中国银行为机构投资者打印“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确认书(单位)”。

      3、提出申购申请

      (1)机构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申购申请。机构投资者应先从中国银行基金代销网点取得《开放式基金认、申购申请书(单位)》,填妥后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2)中国银行代销网点柜员对机构投资者提供的资料审核无误后,为其办理申购并打印“开放式基金申购、申购业务回单”。

      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申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注册登记机构提交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申购申请,经注册登记机构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国银行代销网点打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申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申购申请的确认,申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集中申购期结束后才能够确认。

      (六)招商银行

      1、网点办理:

      (1)开户及申购的时间:上午9:30至下午15:00(当日15:00之后的委托将于下一工作日办理)。周六、周日暂停受理。

      (2)机构投资者开户及申购程序:

      ①事先办妥招商银行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②由被授权人到开户会计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a、被授权人携带授权机构银行存款账户的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b、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c、基金业务授权书;

      d、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e、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③开户同时可办理申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表。

      2、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招商银行的说明为准。

      (2)机构活期存款账户须是人民币存款账户。

      (七)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申购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此程序原则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相关代销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1:30和13:0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户和申购的程序

      (1)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申购资金。如果没有,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同时办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开户。

      ①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③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公章)。

      (2)如果已有资金账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② 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③ 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④ 开户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

      ⑤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加盖机构公章);

      ⑥ 证券公司资金账户卡。

      (3)开户同时可办理申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表。

      4、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证券公司的说明为准。

      (2)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申购申请的受理结果。

      六、清算与交割

      (一)投资者T日交易时间内提交的场外集中申购申请,由登记结算机构于T+2日内进行有效集中申购款项的清算交收。集中申购款项在集中申购期间存入专门账户,在集中申购期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产生的利息在集中申购期结束后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二)集中申购份额的确认由登记结算机构在集中申购期结束后办理初始登记,投资者可以在集中申购期结束后,到其办理集中申购业务的销售网点打印确认单。本基金在集中申购期内最终确认的有效申购金额不超过100亿元(不包括利息):如预计集中申购期第N日(N≥1)的申购申请全部确认将使申购金额总数接近或达到100亿元时,基金将于次日公告提前结束集中申购;如当日(第N日)的申购申请全部确认将使申购金额总数超过100亿元时,则对当日(第N日)的申购申请采用“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者。

      七、退款事项

      1、基金集中申购结束后,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申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

      (2)已开户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集中申购手续;

      (3)投资者划来的资金小于其集中申购申请金额;

      (4)投资者集中申购资金到账晚于本公司规定的最迟到账时间;

      (5)本公司确认的其他无效资金。

      2.投资者的无效集中申购资金,将于本基金集中申购结束后第3个工作日起划往投资者指定的银行账户。

      八、基金的验资

      集中申购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应在5日内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集中申购款项的验资。在验资完成之日(即原有基金份额折算的同一日),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当日折算后的基金份额净值(即1.000元)计算投资者集中申购应获得的基金份额,并由登记结算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明细数据进行投资者集中申购份额的登记确认。基金管理人将就集中申购的验资和份额确认情况进行公告。

      九、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凌新源

      总经理:范勇宏

      电话:(010)88066688

      传真:(010)88066566

      联系人:张弘弢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联系人:曹榕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凌新源

      总经理:范勇宏

      电话:(010)88066688

      传真:(010)88066508

      联系人:吴志军

      2、代销机构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联系人:曹榕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传真:(010)66275654

      联系人:王琳

      (3)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0号金玉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传真:(010)68424199

      联系人:李芳菲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传真:(010)66594946

      联系人:客户服务中心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 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传真:(0755)83195049,82090817

      联系人:朱虹、刘薇

      (6)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法定代表人:陶礼明

      电话:11185

      传真:(010)66415194

      联系人:陈春林

      (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

      传真:(021)62583439

      联系人:韩星宇

      (8)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400-8888-10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9)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21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3066

      传真:(0755)82133302

      联系人:林建闽

      (10)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9-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40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511

      传真:(0755)82943237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11;(0755)26951111

      联系人:黄健

      (1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36、38、41、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5

      联系人:肖中梅

      (1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湖贝路1030号海龙王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4588266

      传真:(010)84865560

      联系人:陈忠

      (1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肖时庆

      电话:(010)66568587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郭京华

      (1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6507

      传真:(021)53858549

      联系人:金芸、杨薇

      (15)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法定代表人:马国强

      电话:(0755)82493561

      传真:(0755)82492062

      联系人:盛宗凌

      (16)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陆家嘴东路166号中保大厦19楼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974

      传真:(021)68419867

      联系人:杨盛芳

      (17)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汉口路130号长江证券大厦5F

      法定代表人:明云成

      电话:(027)65799560

      传真:(027)85481532

      联系人:毕艇

      (18)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国际大厦22-25层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国际大厦22-25层

      法定代表人:蒋辉

      电话:(023)63786397

      传真:(023)63786312

      联系人:杨卓颖

      (19)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杭州市凤起路108号国信房产大厦9-12楼

      办公地址:杭州市凤起路108号国信房产大厦9-12楼

      法定代表人:应土歌

      电话:(0571)85783737

      传真:(0571)85783748

      联系人:余少南

      (20)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银城东路139号华能联合大厦5楼

      法定代表人:陈学荣

      电话:(021)68865020

      传真:(021)68865938

      联系人:陈伟

      (21)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州市东山区东风东路836号东峻广场34-34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东山区东风东路836号东峻广场34-34层

      法定代表人:李舫金

      电话:(020)87691530

      传真:(020)87691530

      联系人:邸亚娟

      (22) 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办公地址: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电话:(0551)2207936

      传真:(0551)2634400-1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