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在本公司理财中心已开户的投资者可以通过电话交易和传真交易的形式办理基金认购业务。
(二)代销本基金的银行
以下为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的个人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其他银行,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银行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办理基金开户和认购程序:
(1)受理开户和认购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8:30—17:00(周六、周日照常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立中国农业银行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农业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填妥的《中国农业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申请表(个人)》;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③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
2)提出认购申请
①个人投资者在开立中国农业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②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预先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③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④中国农业银行基金交易卡;
3)中国农业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注册登记机构提交投资者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注册登记机构和基金管理人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国农业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账户开立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认购期结束后才能确认。
2.通过中国银行开户和认购程序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护照等);
②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③填妥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申请表(个人)》;
④与中国银行签订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2)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②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③中国银行基金交易卡。
3)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本公司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本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国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基金认购期结束后才能确认。
4)注意事项: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国银行的说明为准。个人投资者如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需本人亲自办理
3.通过中国建设银行开户和认购程序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
a) 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本地19位储蓄卡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b) 投资者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中国建设银行龙卡证券卡及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文职证);
②本人的中国建设银行当地19位储蓄卡;
③填妥的“个人证券卡开户/销户申请表”。
c) 如已开立证券卡,可直接持证券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网点开立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如已开立基金账户,可直接办理认购业务;
d)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a)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b) 证券卡;
c) 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4)注意事项
a) 请个人投资者本人到中国建设银行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有关详细的办理手续,请查阅代销网点摆放的《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个人客户操作指南》
(三)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包括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海通证券、银河证券、中信金通证券、申银万国、招商证券、东方证券、东吴证券、兴业证券、广发证券、上海证券、宏源证券、民生证券、国盛证券、中信证券、光大证券、渤海证券、万联证券、国信证券、长江证券、中信万通证券、国海证券、联合证券、华泰证券等。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1:30,13:00-15:00(部分证券公司11:30—13:00照常受理)(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该代销机构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4、在认购本基金前已经开立了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的个人投资者无须再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可直接认购本基金。
5、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6、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需要本人到代销机构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个人投资者如办理认购,应预先在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
(3)个人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开户和认购的详细程序如与上述规定有所不同,或若代销机构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三、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
1、本公司上海理财中心和北京理财中心均受理机构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申请,首次认购的金额不抵于1万元。
2、受理开户及认购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6:00。
3、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3)机构投资者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复印件;
(4)填妥的《基金开户申请书》;
(5)指定银行账户的《开户许可证》(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在理财中心账户的户名一致。
4、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机构投资者业务经办人员身份证明原件;
(2)基金交易账户卡;
(3)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5、资金划拨:
(1)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资金汇入下列银行账户:
户 名: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理财中心
帐 号:03492300040004223
开户行: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2)汇款时,客户须注意以下事项:
1)客户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国泰基金直销机构开户时登记的名称;
2)汇款时应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包括汇款人和用途栏内容;
3)为确保客户资金及时准确入账,建议客户将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汇款单据传真至上海理财中心。
(3)投资者应在认购申请当日16:00之前将资金足额汇入上海理财中心账户。
(二)代销本基金的银行
以下为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的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其他银行,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银行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办理基金开户和认购程序: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8:30—17: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立中国农业银行的交易账户
同一机构投资者只能在中国农业银行开立一个基金交易账户,并只能指定一个人民币活期结算账户作为与之关联的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农业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 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或副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③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④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机构公章);
⑤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⑥ 投资者填写,并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开户申请表;
2)提出认购申请
① 机构投资者在开立中国农业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机构投资者应先从中国农业银行基金代销网点取得《开放式基金认、认购申请书(单位)》,填妥后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② 中国农业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注册登记机构提交投资者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注册登记机构、基金管理人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国农业银行代销网点打印基金账户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认购结束后才能够确认。
2.通过中国银行办理基金开户和认购程序: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
同一机构投资者只能在中国银行开立一个基金交易账户,并只能指定一个人民币活期结算账户作为与之关联的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 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机构公章);
③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④ 投资者填写,并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开户申请表;
⑤ 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单位公章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⑥ 预留印鉴(与资金帐户预留印鉴一致)。
2)提出认购申请
① 机构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机构投资者应先从中国银行基金代销网点取得《开放式基金认、申购申请书(单位)》,填妥后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② 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注册登记机构提交投资者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注册登记机构、基金管理人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国银行代销网点打印基金账户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认购期结束后才能够确认。
3.通过中国建设银行开户和认购程序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5:00(中午及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
a) 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的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b) 由被授权人到开户会计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中国建设银行龙卡证券卡及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
① 机构活期存款账户的印鉴卡及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② 证券业务授权书;
③ 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④ 填妥的“机构证券卡开户/销户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c) 如已开立龙卡证券卡,可直接持证券卡、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立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请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到开户会计柜台开立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如已开立基金账户,可直接办理认购业务。
d)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请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 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a) 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b) 证券卡;
c) 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4) 注意事项
a) 机构投资者请到原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开户会计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b)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请以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机构客户操作指南》为准。
(三)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
以下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包括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海通证券、银河证券、中信金通证券、申银万国、招商证券、东方证券、东吴证券、兴业证券、广发证券、上海证券、宏源证券、民生证券、国盛证券、中信证券、光大证券、渤海证券、万联证券、国信证券、长江证券、中信万通证券、国海证券、联合证券、华泰证券等。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1:30,13:00-15:00(部分证券公司11:30—13:00照常受理)(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开立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机构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适用);
(6)预留印鉴;
(7)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8)开户合同书(相关公司适用)。
3、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需要由授权的业务经办人本人到代销机构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机构投资者如办理认购,应预先在资金账户或存款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
(3)机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开户和认购的详细程序如与上述规定有所不同,或若代销机构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四、清算与交割
(一)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公司的基金募集专户中,认购资金冻结期间的资金利息折算为投资者的基金份额。
(二)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募集结束后完成。
五、募集费用
本次基金募集过程中所发生的与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等募集费用从基金认购费用中列支,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若在募集期结束时,基金仍不能满足法定备案条件,则募集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六、基金资产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募集期届满,本基金具备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本基金募集失败时,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已募集的资金加计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给认购人。
七、本次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峨山路91弄98号201A
法定代表人:陈勇胜
成立日期:1998年3月5日
电话:(021)23060288
传真:(021)23060266
联系人:孙艳丽、陆未定
客户服务专线:400-8888-688 (021)33134688
公司网址:www.gtfund.com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0号金玉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成立时间:1979年2月23日
电话: (010)68424199
联系人:李芳菲
(三)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0号金玉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传真:(010)68424199
联系人:李芳菲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联系电话:95566
联系人:客户服务中心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户服务热线:95533
4、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阎冰竹
联系人:李娟
电话:010-66226044 / 010-66223251
传真:010-66226045 / 010-66226047
客户服务热线:010-96169
北京银行网站:www.bankofbeijing.com.cn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213
传真:021-62152814
联系人:芮敏祺
网址:www.gtja.com
6、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魏明
网址:www.csc108.com
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电话:(021)53594566
传真:(021)53858549
联系人: 金芸、杨薇
网址:www.htsec.com
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肖时庆
联系电话:(010)66568587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郭京华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9、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庭院商务楼A座
法定代表人:刘军
联系电话:(0571)85783750
传真:(0571)85783771
联系人:龚晓军
网址:www.bigsun.com.cn
10、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联系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联系人:胡洁静
网址:www.sw2000.com.cn
1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60141
联系人:黄健
网址:www.newone.com.cn
1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联系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联系人:吴宇
网址:www.dfzq.com.cn
1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市石路爱河桥路28号
法定代表人: 吴永敏
联系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联系人:方晓丹
网址:www.dwzq.com.cn
1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 兰荣
联系电话:021-68419974
传真:021-68419867
联系人:杨盛芳
网址:www.xyzq.com.cn
15、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办公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18、19、36、38、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5305
联系人:肖中梅
网址:www.gf.com.cn
16、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九江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蒋元真
电话:021-65081063传真:021-65081069
联系人:刘永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
17、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建设路2号宏源大厦
法定代表人: 汤世生
联系电话:010-62267799转6416
传真:010-62294470
联系人: 张智红
网址:www.ehongyuan.com
18、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16号中国人寿大厦1901室
法定代表人:岳献春
联系电话: 010-85252605
传真: 010-85252655
联系人:杨甦华
网址:www.mszq.com
19、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永叔路15号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永叔路15号信达大厦10-13楼
法定代表人:管荣升
电话:(0791)6285337
传真:(0791)6289395
联系人: 徐美云
网址:www.gsstock.com
20、中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湖贝路1030号海龙王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4588266传真:010-84865560
联系人:陈忠
网址:www.ecitic.om
2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5-1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4楼
法定代表人: 王明权
电话: (021)68816000
传真: (021)68815009
联系人:刘晨
网址:www.ebscn.com
22、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29号
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3号
法定代表人: 张志军
电话: (022)28451883
传真: (022)28451616
联系人:徐焕强
网址:www.ewww.com.cn
23、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州市东风东路836号东峻广场3座5、34、35楼
法定代表人:李舫金
联系电话:020-87691111
传真:020-87691530
联系人:何勇峰
网址:www.wlzq.com.cn
24、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302
联系人:林建闽
25、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联系电话:021-63296362
传真:021-51062920
联系人:甘露
网址:www.cz318.com.cn
26、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316号
办公地址:青岛市东海西路28号
法定代表人:史洁民
联系电话:0532-85022026
传真:0532-85022026
联系人:丁韶燕
网址:www.zxwt.com.cn
27、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联 系 人:覃清芳
联系电话:(0771)5539262
传 真:(0771)5539033
客服热线:4008888100(全国)、96100(广西)
网址:www.ghzq.com.cn
28、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5层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联 系 人:盛宗凌
联系电话:0755-82492000
传 真:0755-82492962
客服热线: 400-8888-555,0755-25125666
网址:www.lhzq.com
29、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张小波
电话:025-84457777-248
客户咨询电话:025-84579897
网址:www.htzq.com.cn
(五)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内容同上)
(六)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廖海
经办律师:廖海、田卫红
(七)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昌路568号
办公地址:上海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人代表:杨绍信
电话:(021)61238888
传真:(021)61238800
联系人: 陈兆欣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棣、陈宇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