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第六部分第十条第1、(6)款"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某笔申购会影响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可以拒绝该笔申购"的条款约定,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安排如下:于2007年4月27日单日暂停办理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基金的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其他业务包括赎回、转换转出正常办理。自2007年4月30日起,恢复办理本基金正常的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41号)有关条款的规定,投资者于2007年4月30日申购和转换转入的本基金的份额将于下一工作日(即2007年5月8日)起享受分配权益,不享有申请当日和整个节假日期间的收益。
敬请投资人及早做好安排,避免因交易跨越五一假期而带来不便。
请各销售机构据此安排好有关资金交收工作。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基金销售机构包括:光大保德信上海投资理财中心、招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浦东发展银行、光大银行、光大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国泰君安证券、中信证券、海通证券、银河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招商证券、平安证券、华泰证券、兴业证券、山西证券、金通证券、广发证券。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53524620,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epf.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4月25日
关于修改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
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经于2004年8月27日生效,基金管理人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协商,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第六部分“基金的基本情况”中的第(四)条每份基金份额面值条款“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人民币1.00 元”,修改为“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前述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此修改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对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
实施基金份额拆分和限量销售的公告
为了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进一步优化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基金代码:360001)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经基金管理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协商,本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实施基金份额拆分(以下简称“拆分”)操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拆分日
2007年5月8日。
二、拆分对象
拆分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
三、拆分方式
基金份额拆分日日终,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拆分比例对持有人拆分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实施拆分。拆分后,持有人基金份额数按照拆分比例相应增加,拆分日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0元。拆分公式为:
拆分后基金份额数=拆分前基金份额数×基金份额拆分比例
基金份额拆分比例=拆分日基金资产净值/拆分日拆分前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总数
其中,基金份额拆分比例保留到小数点后9位,拆分后基金份额数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第2位以后部分舍去,由此产生的误差归入基金财产。
基金份额拆分后,基金份额总额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均相应调整,但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不发生变化。基金份额拆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
四、基金份额拆分日当日及后续申购与赎回的计算
在拆分日(T日),基金仍接受投资者的申购、赎回,并以拆分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计算申购份额、赎回款项。客户无法在基金拆分日(T日)以及拆分日的第二个工作日(T+1)赎回其所有基金份额。
在拆分日后,基金份额净值将在拆分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的基础上变动,投资者申购、赎回价格将以此为基础计算。
五、暂停转托管和日常转换业务
为了基金份额拆分的顺利实施,拆分当日2007年5月8日暂停本基金的转托管和非交易过户业务,2007年5月9日起恢复本基金的转托管和非交易过户业务,基金管理人将不再另行公告。
为了合理控制基金规模的需要,自基金份额拆分日2007年5月8日起暂停本基金的日常转换业务。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另行公告本基金恢复日常转换业务。
六、限量销售
为了合理控制基金规模需要,基金管理人在本次拆分持续营销活动期2007年4月25日至2007年5月18日期间实行限量销售,若预计当日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确认后将使本基金资产净值接近或达到40亿元,本基金管理人将于下个工作日在公司网站和指定媒体上公告自即日起暂停本基金的日常申购业务。
当暂停申购的情形发生时,若暂停申购前一个工作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确认后本基金资产净值不超过40亿元,则所有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若暂停申购前一个工作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确认后将使本基金资产净值超过40亿元,则对当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采用“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者。
申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如下,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
当日申购申请确认比例=(40亿元-前一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当日净申购申请金额
当日净申购申请金额=当日申购申请金额-当日赎回申请份额×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注:若投资者的申购申请被部分按比例确认,则投资者当日申购的前端申购费按照最后申请确认金额对应的费率计算,且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日常申购最低数额(单笔1000元)的限制。
若暂停申购,则暂停申购公告将于暂停申购起始日当天在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epf.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若暂停申购日前一工作日的有效申购申请采用比例确认,确认比例将于暂停申购日起的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待基金运作平稳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另行公告本基金恢复日常申购业务。
七、拆分结果的公告和查询
基金拆分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基金份额拆分比例。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自2007年5月10日(含该日)起在销售机构查询其所持有基金份额的拆分结果。
八、销售机构及其联系信息
九、特别提示:
1、基金拆分当日申购和赎回申请按照基金份额拆分后净值(1.0000)处理。
2、由于拆分日提交的有效赎回申请是以拆分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计算赎回款项,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基金份额的拆分结果于T+2日起(含该日)开始可以查询,请拟于拆分日前后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基金份额拆分对赎回款项确认造成的影响。
3、基金份额持有人因本次拆分增加的基金份额于拆分日后第2个工作日(2007年5月10日)起办理赎回,基金拆分日(T日)以及拆分后的第一个工作日(T+1日)无法将其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全部赎回,且拆分后的第一个工作日(T+1日)无法将其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全部转托管。
4、为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及时获得本次拆分信息,基金管理人同时将在公司网站(www.epf.com.cn)上刊登相关拆分公告,并采用多种方式告知基金份额持有人相关拆分事宜,敬请留意;投资者也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021-53524620)或通过客户服务信箱epfservice@epf.com.cn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