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49,187,174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4月30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4月7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4月20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4月24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是否安排追加对价:否,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注:1、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万华华信承诺:万华华信在所持有的烟台万华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上述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不包括认沽权证行权万华华信所购买的股份以及认购权证行权万华华信所出售的股份。
2、万华华信承诺其所持公司股份自上述承诺期满后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其出售价格不低于每股15元。上述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不包括认沽权证行权万华华信所购买的股份以及认购权证行权万华华信所出售的股份。在烟台万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增发新股或配股等情况而导致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该设定价格将进行调整。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是否发生过除分配、转增以外的股本结构变化: 否。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以分配、公积金转增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计算。
2、股改实施后至今,各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是否发生变化: 否。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是否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 否,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公司的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核查意见如下:
烟台万华的相关股东目前均已严格履行并正在执行其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所做的各项承诺;烟台万华股东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将不影响其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所做的相关承诺。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49,187,174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4月30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完全一致。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如无股本变动,免本项内容;如果某行没有数字,公司应该予以省略,序号作相应调整)
特此公告。
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24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4、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