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基金五一节前暂停申购的公告
2007年04月2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2007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办发[2006]122号)的规定以及沪、深证券交易所休市安排,2007年5月1日(星期二)—5月7日(星期一)休市5天(公休日除外),5月8日(星期二)起照常开市。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法律法规和《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决定于五一节前2007年4月27日暂停办理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业务。本基金的赎回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自2007年4月30日起,本基金所有销售网点恢复办理正常申购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41号)有关条款的规定,投资者于2007年4月30日申购本基金的份额将于下一交易日(即2007年5月8日)起享受本基金的分配权益,不享有申购当日和整个节假日期间的收益。
请投资者尽早做好交易安排,如欲在五一长假前申购本基金份额,请在4月27日之前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和各代销机构办理。
请销售机构据此安排好有关资金交收工作。本基金销售机构包括: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中心(含本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及网上交易平台)、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中国银河证券、广发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海通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东方证券、山西证券、光大证券、国信证券、中信证券、申银万国证券、东海证券。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10-6657857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
orient-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0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