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四月二十四日在华山路1226号兴华宾馆四楼银燕厅召开,参加表决的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共38人,共持有代表公司18,925,694股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7020%。会议由董事长黄政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采取逐项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海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3000万元借款(借新还旧)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及股权质押担保的议案》
同意:18,882,409股 占99.7713%; 反对:42,505股 占0.2246%; 弃权:780股 占0.0041%
(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海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250万元以内的借款(借新还旧)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同意:18,882,409股 占99.7713%; 反对:42,505股 占0.2246%; 弃权:780股 占0.0041%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徐伟奇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