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第一季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
1.4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5 公司法定代表人车轼先生、财务总监战淑萍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纪铁真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4 对2007年中期经营业绩的预计
单位:(人民币)元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东方海洋 公告编号:临2007-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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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7年4月13日以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07年4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以传真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07修订)》的要求进行编制,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全体董事愿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将会发生以下变更:
(一)关于2007 年1 月1 日新准则首次执行日现行会计准则和新准则股东权益的差异的分析
根据财政部2006 年2 月15 日发布的财会[2006]3 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 号—存货〉等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的规定,公司应于2007 年1 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公司依据财政部新会计准则规定进行核算后确认2007 年1 月1 日首次执行日现行会计准则与新准则的差异情况如下:
少数股东权益
公司2006 年12 月31 日按现行准则合并报表中子公司少数股东享有的权益为1,104,168.80 元,新会计准则下计入股东权益,由此增加2007 年1 月1 日股东权益1,104,168.80 元。
(二)根据公司现有预见的会计业务和事项,在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可能发生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主要有: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公司将现行政策下对子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变更为采用成本法核算。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 号—借款费用》的规定,用以资本化的借款由现行制度下专门借款变更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 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现存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应当将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作为首次执行日的认定成本。
会议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2号、17号、38号〉具体准则的通知》和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变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使公司能够更有效地进行财务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关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会议认为,公司能够及时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实施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充分表明公司运作的时效性和规范性,制定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对公司信息的规范披露将起到督导作用。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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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0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