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2006年1-12月
编制单位: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单银木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金法 会计机构负责人:寿林平
现金流量表
2006年1-12月
编制单位: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单银木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金法 会计机构负责人:寿林平
9.3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存货发出计价方式由移动加权平均法改为按月一次加权平均法,由于存货品种繁多,无法准确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由于本年公司主要材料价格无较大波动,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年净利润影响相对较小,故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9.4 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9.5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没有发生变更。
9.6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
关于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的审阅报告
京信核字[2007]322号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萧钢构”)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以下简称“差异调节表”)。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6]136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差异调节表是杭萧钢构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差异调节表出具审阅报告。
根据“通知”的有关规定,我们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差异调节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差异调节表相关会计政策和所有重要的认定、了解差异调节表中调节金额的计算过程、阅读差异调节表以考虑是否遵循指明的编制基础以及在必要时实施分析程序,审阅工作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差异调节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
此外,我们提醒差异调节表的使用者关注,如后附差异调节表中重要提示所述:差异调节表中所列报的2007年1月1日股东权益(新会计准则)与2007年度财务报告中所列报的相应数据可能存在差异。
本报告仅供杭萧钢构在年报中披露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之用,不得用作其他目的。为了更好地理解差异调节表,后附差异调节表应当与杭萧钢构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附送:
1.杭萧钢构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
2.杭萧钢构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附注
重要提示:
本公司已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目前本公司正在评价执行新会计准则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产生的影响,在对其进行慎重考虑并参照财政部对新会计准则的进一步讲解后,本公司在编制2007年度财务报告时可能对编制“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以下简称“差异调节表”)时所采用相关会计政策或重要认定进行调整,从而导致差异调节表中所列报的2007年1月1日股东权益(新会计准则)与2007年度财务报告中所列报的相应数据之间可能存在差异。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
单位:元
注:后附差异调节表附注为本差异调节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负责人:单银木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周金法 会计机构负责人:寿林平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附注
2006年12月31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编制目的
本公司于2007年1 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会计准则。为分析并披露执行新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6年11月颁布了“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6]13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的有关规定,在2006年度财务报告的“补充资料”部分以差异调节表的方式披露重大差异的调节过程。
二、编制基础
差异调节表系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五条至第十九条和“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自身特点和具体情况,以200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并依据重要性原则编制。
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五条至第十九条中没有明确的情况,本差异调节表依据如下原则进行编制:
1.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五条至第十九条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对于影响上述公司留存收益并影响本公司按照股权比例享有的净资产份额的事项,公司根据其业务实际情况相应调整留存收益或资本公积。
2.对各级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本公司按照新会计准则调整少数股东权益,并在差异调节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三、主要项目附注
2006年12月31日股东权益(现行会计准则)的金额取自本公司按照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 (以下简称“现行会计准则”)编制的2006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该报表业经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于2007年4月23日出具了京信审字[2007]458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该报表相关的编制基础和主要会计政策参见本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告。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2006年12月31日的股东权益进行调整,将导致本公司2007年1月1日的股东权益增加96,398,116.42元,其中增加未分配利润11,212,140.62元,增加盈余公积1,245,793.40元,新会计准则调整增加少数股东权益1,875,374.06元,2006 年12 月31 日现行会计准则下少数股东权益的余额归入新会计准则下的股东权益82,064,808.34元。
以下具体影响项目金额,正数为增加股东权益,负数为减少股东权益。
1.所得税
按照新会计准则,所得税核算应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在2007年1月1日,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形成的暂时性差异,应当按照相关条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将影响金额调整留存收益,导致增加所有者权益14,333,308.08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2,457,934.02元,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为1,875,374.06元。按下列项目具体说明如下:
2.2006 年12 月31 日现行会计准则下少数股东权益的余额归入新会计准则下的股东权益
按照新会计准则,在2007年1月1日,本公司2006年12月31日按照现行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报表中的少数股东权益应转列为所有者权益,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82,064,808.34元。
本公司2006年12月31日按照现行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报表中少数股东权益为82,064,808.34元,在2007年1月1日,按照新会计准则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增加1,875,374.06元,导致合并报表中的少数股东权益应为83,940,182.40元。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公章)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