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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卢晓平
2004年至2006年,我国保险业通过保险中介渠道实现的保费收入,占总保费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7%、73%和79%。保险中介已经成为保险业的主要销售渠道。那么,该如何看待各保险中介的主体情况及未来发展趋势呢?就此,记者专访了中国保监会中介监管部主任王建。
继续稳定保险营销制度
上海证券报:保险中介由保险营销、保险兼业代理和保险专业中介三部分构成,能否谈谈目前保险营销的发展情况?
王建:保险营销于1992年引入我国,为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做出了历史性的重要贡献。2006年底,全国的保险营销员有155.8万人,实现保费收入2650.88亿元,占总保费收入的46.99%。据测算,营销渠道占寿险公司内涵价值的90%以上。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不少产险公司也开始尝试保险营销渠道。截止2006年末,产险营销员超过了18万人。营销渠道占到了产险保费收入的26.85%。可以说,保险营销是我国保险业的核心竞争力。
上海证券报:以代理佣金制为主要特征的保险营销制引起了不少争论,你是如何看待这一制度的?
王建:经过深入调研我们发现,保险营销制是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保险销售渠道最重要、最成功的创新。保险营销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具有成本低、效率高的特征。创造的价值,不仅有利于保险公司增加效益,归根到底,也有利于被保险人降低费用。营销制促进了保险业的发展,解决了近150万人的就业;同时,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灵活用工制度的一项有益尝试。
我们判断:尽管保险营销制度不尽完善,但基本适应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方向和保险市场发展的要求。因此,一个时期内,我们需要做的工作是稳定保险营销制度,重建市场信心。同时,我们鼓励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对个人寿险产品销售模式进行新的探索和创新。
保险兼业将实行分类监管
上海证券报:保险兼业代理在中介中历史最长,行业分布最广,机构数量庞大,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保险销售渠道。同时,兼业代理情况复杂,监管力量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您是怎样看的?
王建:近年来,保险兼业代理的市场份额保持基本稳定。2006年,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实现保费收入1593.36亿元,同比增长26.10%。从行业分布情况看,兼业代理主要集中在银行、邮政、车行这三个行业。
当前,保险兼业代理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部分兼业代理机构不熟悉保险监管政策法规,依法经营意识较差。二是与保险公司合作不紧密,保险公司管理不到位。三是许可证后续管理缺位。四是银邮渠道业务波动较大。
针对以上问题,今年,我们将开发完成兼业代理监管信息系统,结合对《保险兼业代理管理规定》的修改,深化和落实对保险兼业代理的监管措施。新措施主要有:一是按照分类监管的原则,根据管控能力,为管理好、从业人员素质高的企业,提供更多的选择和更广阔业务空间,在市场上形成明显的导向效应。二是建立保证金制度和监管费交纳制度;三是建立兼业代理保险销售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目前,我们正在北京、辽宁部分地区进行保险兼业代理监管模式改革试点。
专业中介机构实现全行业盈利
上海证券报:保险专业中介这些年的发展情况又是怎样的?
王建:在三类保险中介中,保险专业中介发展最晚,可以说才刚刚起步,但由于其具有专业化、职业化、技术强、服务好的特点,适应了保险业结构调整和保险产业内部分工的需要,符合保险市场化发展要求,是我国保险中介的发展方向。近几年发展速度最快,成为保险业发展中的一个亮点。首先是市场主体迅速增加。中国保监会成立以前,我国仅有少数几家保险专业中介机构。2002年末,我国专业保险中介机构仅有114家,到2006年末迅速增加到2110家,其中保险代理机构1563家,保险经纪机构303家,保险公估机构244家。市场主体的不断增加,为保险专业中介市场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业务规模快速扩张。近年来,保险专业中介业务呈现出强劲的增长势头。2001年至2006年,保险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机构实现保费收入从14.1亿元增长至235.5亿元,增加了16.7倍,年均增长75.6%。
三是经营效益有所改善。2006年,专业中介机构经营效益继续提高,首次实现全行业扭亏为盈,实现盈利9936万元。其中,保险经纪机构盈利1.08亿元,保险公估机构盈利1526万元,保险代理机构亏损2361万元,同比减亏34%。
监管上将大力完善市场退出机制
上海证券报:监管层又是如何应对保险中介的迅速发展的?
王建:吴定富主席曾对中介监管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统一认识,即提高对保险中介市场的认识;二是要打好基础,特别是制度基础;三是监管创新;四是队伍建设。
对此,我们根据中介市场的特点,明确监管思路。我们认为,从某种意义上讲,市场退出比准入更有效。截至今年一季度,保监会成立以来,共有186家中介机构退出市场。随着经营不善和严重违规中介机构的退出,保险中介市场更加健康、更加具有活力。这一机制发挥的作用和影响将是长期的。通过不断的市场筛选和优胜劣汰,市场主体的竞争力会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会不断增强。
监管信息化平台正在建设
上海证券报:如何进行制度建设?
王建:近年来,保监会先后修订了《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和《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制订《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保险中介机构内部控制指引》、《保险代理(经纪、公估)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指引》等规章制度,初步形成了完整的保险中介监管制度体系。
为落实、执行有关监管规章,我们正在建立包括保险营销员、兼业代理、机构审批、非现场监管、现场稽核等五个子系统在内的保险中介监管信息化平台。该平台完成后,将大大提高保险中介监管效率,促进保险中介监管程序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