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有条件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7年4月2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已获得有条件审核通过。待公司正式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的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后另行公告。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经公司2006年10月23日召开的2006年第六次董事会、2006年11月3日召开的2006年第八次董事会和2006年11月20日召开的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发行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股票总数不超过8,800万股(含8,800万股),特定的发行对象数量不超过十家,其中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以现金认购股数不低于本次发行数量的25%,且认购金额不低于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拟向公司出售资产评估净值,其他特定机构投资者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股份总数的剩余部分;本次拟募集资金不超过10.85亿元,其中2.83亿元用于收购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相关电子设备研发制造类资产,剩余资金用于新项目建设。相关收购资产情况及拟新建项目情况公司已于2006年10月24日予以公告,其中募集资金拟收购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相关电子设备研发制造类资产已经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经国家国有资产主管单位备案确认,相关情况公司已于2006年12月2日公告。上述资产以经国家国有资产主管单位备案确认的评估净值为收购作价依据。
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公司对公司2007年盈利情况进行了预测,并同时对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2007年度盈利情况进行了预测,北京中证国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上述盈利预测进行了审核。根据上述预测,假设公司没有进行本次发行,2007年度预计实现净利润25,020万元,每股收益预计为0.51元;假设公司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并于2007年1月1月完成资产收购,并开展新项目建设,则2007年度预计实现净利润32,544万元,考虑到股本扩张因素,全面摊薄每股收益预计0.56元,较未实施发行有所提高。
特此公告
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