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6年5月以来,由于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董事长涉案,且案件极为复杂,历史形成的很多问题在这个特殊时期暴露出来。公司在对2006年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发现了一系列问题,现就一些重大问题说明如下:
一、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应入账而未入账事项
公司在审计过程中发现一些应入账而未入账的事项,公司依据银行单据或支票存根将未入账的原始凭证补记入账,借贷方合计涉及银行存款发生额4亿元,无审批单及相关合同协议。该事项形成其他应收款-深圳北亚和雍实业有限公司222,876,000元,其他应收款-深圳世代创业投资公司750000元,其他应付款-深圳日神实业有限公司115,000,000元,其他应付款-其他100,234,712.89元(其中翼城县鑫峰物资有限公司39,159,067元,票据贴现61,892,816.68元)。
由于公司已涉案,目前无法查实上述事项发生的真实性,为遵循谨慎性原则,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追溯调整期初数,2006年度拟对上述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二、关于世纪证券5.1亿元股权
公司在审计过程中发现,2006年3月22日,公司子公司天津凯德投资有限公司与泛华天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资银信担保有限公司签订《股权代持协议》,约定“天津凯德公司委托泛华天信公司、中资银信公司代持世纪证券有限公司5.1亿元股权”。2006年11月3日,天津凯德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接受黑龙江省北亚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通过再委托泛华天信公司、中资银信公司代持世纪证券有限公司的5.1亿元股权”。2006年11月3日,北亚房地产与华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抵债协议》,约定“以上述5.1亿元世纪证券股权偿还华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欠款5.1亿元”。2007年2月27日,华风房地产公司送达华房字[2007]004号文件,称“因世纪证券濒临破产,抵债的5.1亿元股权应以市场价值确认抵债数额”。
由于公司已涉案,案件正在调查中,上述事宜尚不确定,公司将在得到调查结果后进行持续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七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