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也无修改提案和否决提案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根据公司2007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发出的会议通知,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07年4月25日在贺州市公司本部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温昌伟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6人(其中流通股股东0人),代表股份96,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8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逐项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6,900,000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和2007年3月20日上海证券报公告)。
(二)以96,900,000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见上交所网站sse.com.cn)。
(三)以96,900,000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见上交所网站sse.com.cn)。
(四)以96,900,000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公司200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全文见上交所网站sse.com.cn)。
(五)以96,900,000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公司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大信审字[2007]第0221号),本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为91,874,970.88元。依照《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净利润中提取10%公积金9,187,497.09元后,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600,283.98元,2006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88,287,757.77元。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本次分配方案为: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88,287,757.77元以2006年期末总股本15,67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4元(含税),合计派现62,700,000元,剩余25,587,757.77元结转下一年度;本次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六)以96,900,000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07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公司2007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从2007年4月至2008年4月。经协商,公司将支付给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2007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费用为35万元(公司负责审计期间会计师的差旅费),如发生除2007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以外的其它会计审计、会计咨询等相关业务,则其报酬另行约定。
(七)以96,900,000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前年度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转回的议案》:
2005年度,本公司因参股14.84%的国海证券调整和更正而对2004年及以前年度的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对2004年及以前年度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49,347,801.49元。
根据已经审计的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度的会计报表,截止2006年12月31日国海证券公司的净资产大幅增加,本公司对其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风险已大大减少,按本公司持股比例计算转回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17,619,718.13元。
(八)以96,900,000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该议案的有关情况详见上交所网站sse.com.cn。
(九)以96,900,000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向有关银行申请4亿元贷款额度的议案》:
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将向有关银行申请4亿元人民币贷款额度,作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并授权财务部门向有关银行办理有关贷款手续,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分批次向银行借款。
(十)以737,047票赞成(关联股东贺州市电业公司、贺州供电股份公司回避表决),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决定2007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继续按照公司以前与关联方签订的关联交易合同执行,主要包括:
1、公司与关联方贺州市电业公司签订的《并网购售电协议》,购售电价格按物价部门批准的电价执行;
2、公司与关联方贺州市八步水利电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并网购售电协议》和《售电协议》,购售电价格按物价部门批准的电价执行;
3、公司与关联方贺州市电业公司签订的《服务协议》,2007年费用36万元;
4、公司与关联方贺州市电业公司签订的《办公楼租赁协议》;
5、公司与关联方贺州市电业公司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及《关于调整土地租金的协议》。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公司法律顾问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王晓东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1、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记录;
2、本次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