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4月25日下午3:00在福建省福清市福耀工业村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7人,登记股数543,475,56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001,493,166股)的54.27%。其中:(1)内资股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5人,登记股数161,963,41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6.17%;(2)外资股股东共2人,登记股数381,512,14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8.09%。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局召集,并由公司董事长曹德旺先生主持。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证监发[2006]2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批准《2006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7人,代表股份 543,475,563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其中:(1)内资股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5人,代表股份161,963,419股;无反对票;无弃权票。(2)外资股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2人,代表股份381,512,144股;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审议批准《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7人,代表股份 543,475,563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其中:(1)内资股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5人,代表股份161,963,419股;无反对票;无弃权票。(2)外资股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2人,代表股份381,512,144股;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3、审议批准《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7人,代表股份 543,475,563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其中:(1)内资股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5人,代表股份161,963,419股;无反对票;无弃权票。(2)外资股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2人,代表股份381,512,144股;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4、审议批准《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607,220,274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60,722,027元,按每10股发放现金红利3.1元(含税)。表决结果为:同意7人,代表股份543,475,563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其中:(1)内资股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5人,代表股份161,963,419股;无反对票;无弃权票。(2)外资股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2人,代表股份381,512,144股;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5、审议通过《200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为:同意7人,代表股份 543,475,563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其中:(1)内资股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5人,代表股份161,963,419股;无反对票;无弃权票。(2)外资股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2人,代表股份381,512,144股;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6、审议通过《关于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议其2006年度报酬事宜》,表决结果为:同意7人,代表股份 543,475,563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其中:(1)内资股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5人,代表股份161,963,419股;无反对票;无弃权票。(2)外资股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2人,代表股份381,512,144股;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7、审议通过李若山、仝允桓、Rudolph A.Schlais,Jr.三位独立董事的年度述职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7人,代表股份543,475,563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其中:(1)内资股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5人,代表股份161,963,419股;无反对票;无弃权票。(2)外资股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2人,代表股份381,512,144股;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本次大会由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王新颖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