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4月25日上午9时在浙江省建德市新安江千岛宾馆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5人,代表股数1021029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6%。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如下:
1、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02102970股同意、 0股弃权、 0股反对。
2、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02102970股同意、 0股弃权、 0股反对。
3、2006年度报告及摘要;
102102970股同意、 0股弃权、 0股反对。
4、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02102970股同意、 0股弃权、 0股反对。
5、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02102970股同意、 0股弃权、 0股反对。
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本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318,446,094.02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31,844,609.40元。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为286,601,484.62元,加上2006年初未分配利润244,153,135.20元,扣除2006年实施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减少数88,903,829.66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41,850,790.16元。
为兼顾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的需要,拟定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6年底总股本28678653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剩余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转增。传化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用于股权激励转让给公司高管的股权的分配权益按其与传化集团的股权转让协议条款执行。
6、公司《章程》修正案;
102102970股同意、 0股弃权、 0股反对。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改如下:
原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化工原料及产品、化工机械、农药、化肥、包装物的制造和经营,本企业自产的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农药及其中间体的出口业务,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等商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开展“三来一补”业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咨询、修理服务,汽车运输业务;化工石油工程施工;设备及机组的修理、保养。
修改为: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化工原料及产品、化工机械、农药、化肥、包装物的制造和经营,本企业自产的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农药及其中间体的出口业务,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等商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开展“三来一补”业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咨询、修理服务,汽车运输业务;化工石油工程施工;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设备及机组的修理、保养。
原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86,786,537股,均为普通股。
经过2006年度股权分置改革,公司现有的股本结构如下:
修改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86,786,537股,均为普通股。
公司现有的股本结构如下:
7、《公司关联交易制度》(《制度》全文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102102970股同意、 0股弃权、 0股反对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
102062870股同意、 0股弃权、 40100股反对。
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提供2007年度财务审计服务。2007 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5万元。
律师见证情况
浙经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7-016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4月25日上午11时在浙江省建德市新安江千岛宾馆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5人,代表股数1021029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6%。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对外合资合作事宜》的议案。表决如下:
102102970股同意、 0股弃权、 0股反对。
同意本公司与美国阿波罗投资公司旗下的Momentive performance materials(中文名:迈图高新材料集团,简称:迈图集团)授权公司―――迈图集团新加坡公司共同出资在浙江省建德市下涯镇设立合资公司,建设年产10万吨有机硅单体项目。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4000万美元,其中本公司出资2040万美元,迈图新加坡公司出资1960万美元,分别占注册资本的51%和49%。并同意本公司同时与迈图集团授权公司签署技术使用许可协议,本公司出资2499万美元引进迈图集团先进技术,并用于10万吨有机硅项目建设。
本次股东大会授权王伟董事长签署以上合资合作相关协议。
律师见证情况:
浙经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