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北辰实业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会议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三日(星期三)上午十时。
二、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北京国际会议中心311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现场投票方式。
四、审议事项:
1、审议批准本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报告。
2、审议批准本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报告。
3、审议批准本公司2006年度经审核的财务报告。
4、审议批准本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批准关于沈倚山先生辞去本公司监事的议案。
6、审议批准关于选举何文玉先生为本公司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的议案。
7、审议批准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本公司2007年度境内及国际审计师。
五、出席会议人员:
1、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07年5月14日(星期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H股股东另行通知)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审计师。
六、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07年6月11日9时至2007年6月12日17时。
2、登记方式:
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代理委托书(见附件)和持股凭证。
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或者董事会、其它决策机构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的董事会或者其它权力机构委托法定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经公证证实的决议或授权书副本和持股凭证。
3、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汇欣大厦A座707室
联系电话:010-64991057 010-64991076
传真:010-64991352
邮政编码:100101
联系人:孟志强
七、其它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26日
附件:代理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参加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注: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股东帐户号码: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OO七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