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1、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80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8.28元/股,发行数量为5,000万股,其中,网下配售数量为1,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网上发行数量为4,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
3、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已于2007年4月24日结束。本次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共有113家,113家均为有效申购并获得配售。配售对象缴付申购资金已经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本次网下发行过程已经北京市世联新纪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4、根据2007年4月23日公布的《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公告》(以下简称“《网下网上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亦视同向参加网下申购获得配售的所有配售对象送达了获配通知。
一、网下申购情况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7号)的要求,按照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配售对象名单,对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资格及汇款资金账户进行了逐一核查和确认。
根据最终收到的所有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提供的《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申购表》以及配售对象申购款缴纳情况,保荐人(主承销商)做出最终统计如下:
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共113家,其申购总量为104,760万股,全部为有效申购,冻结资金总额为867,412.8万元人民币。
二、网下配售比例
本次发行网下配售1,000万股,有效申购为104,760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配售比例为0.954 %,超额认购倍数为104.76倍。
三、网下配售结果
网下配售所有获配投资者名单、获配股数及应退申购款金额情况列示如下:
注:上表内的“获配股数”是以本次发行网下配售中的配售比例为基础,再根据《网下网上发行公告》规定的零股处理原则进行处理后的最终配售数量。
四、持股锁定期限
本次网下配售对象获配股份的锁定期为3个月,锁定期自本次网上发行部分的股份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五、冻结资金利息的处理
配售对象的全部申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由保荐人(主承销商)按《关于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6]78号)的规定处理。
发行人: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