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龙万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大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姜荣强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本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43.96%,系公司常熟生产基地投产后新增产能及下游的加工玻璃业务扩大销售所致。同期经营活动净流入比上年同期大幅下降,系应收账款增加以及新公司投产发生大量流动资金支出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耀华玻璃厂、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中共同承诺:各自所持耀皮玻璃除公募法人股外的非流通股在《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十二个月限售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目前,以上原非流通股股东正在履行此承诺,且未发生违反承诺的事项。
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BV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承诺:在《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十二个月限售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目前,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BV正在履行此承诺,且未发生违反承诺的事项。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龙万里
2007年4月26日
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