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不适用
(一)关于2007年1月1日新企业会计准则首次执行日现行会计准则和新企业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分析
根据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财[2006]3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的规定,本公司于2007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首次执行日现行会计准则与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差异情况如下:
1、长期股权投资差额: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差额,在首次执行日尚未摊销完毕的股权投资差额77,153,666.79元,调增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85,118,066.75元;调增留存收益7,964,399.96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增加3,669,400.65元,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权益增加4,294,999.31元。
2、所得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及相关规定,首次执行日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形成的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进行调整,并将影响金额130,604,286.31元调增本公司股东权益,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增加116,580,628,06元;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权益增加14,023,658.25元。
3、少数股东权益:公司按现行会计准则编制的2006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中少数股东权益为627,832,759.58元,新会计准则下计入股东权益,由此增加2007年1月1日股东权益627,832,759.58元。
(二)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可能发生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及相关规定,将现行会计制度下的对子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变更为采用成本法核算,将影响母公司当期投资收益并同时影响当期利润,但不影响合并财务报表。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差额,尚未摊销完毕,应全额冲销,并调增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此会计政策变更由于股权投资差额已全额冲销完毕,不需要进行摊销。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及相关规定,公司发生的研发费将由现行会计制度的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变更为将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予以资本化,此会计政策变更将减少公司当期费用,增加当期利润和股东权益,但随着资产在以后期限内摊销,将会影响以后年度利润和股东权益。
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贴》及相关规定,政府补贴的会计处理由原现行会计制度下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变更为以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以收益相关的政府拨款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此会计政策变更将会减少当期的损益和股东权益。
5、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及相关规定,资本化借款范围由现行会计制度下只限于专门借款利息资本化扩大为一般借款利息符合条件也可以资本化,此会计政策变化,将会减少当期的财务费用,增加公司的利润和股东权益。
6、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及相关规定,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由现行会计制度下的应付税款法变更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此会计政策的变更将会影响公司当期所得税费用(或收益),从而影响公司当期利润和股东权益。
7、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及相关规定,商誉会计处理方法由现行制度下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并分期摊销,变更为在“商誉”科目核算,同时,将余额作为首次执行日的认定成本,不进行摊销。此项会计政策变化将会减少公司的期间费用,同时增加公司的利润和股东权益。
8、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及相关规定,公司将现行会计政策下合并财务报表中少数股东权益单独列示,变更为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此项政策变更将会影响公司的股东权益。
6.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请见前述6.1
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请见前述6.1
6.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6.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6.6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7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经辽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6年度合并实现净利润461,606,327.5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5,560,379.54元,提取任意盈余公积166,604,319.81元,本年度未分配利润为1,115,420,403.47元。其中,母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456,960,436.29元,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5,696,043.63元,按净利润的3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137,088,130.89元,本年度未分配利润为1,213,183,977.67元。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公司2006年度不分派现金股利。
公司本报告期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适用√不适用
7.2 出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哈药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6.07%股权。实际出售金额为182,027,416.14元 。 该事项已于2006年7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本公司于2006年7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哈药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所持部分三精制药股权的议案》,并于同日与控股股东哈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药集团")签定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所持部分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精制药")的股份计62,125,398股,占三精制药股份总数的16.07%,此次股权转让属于关联交易。
该次股权转让价格以三精制药2005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1.96元为基础,以2005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经评估的每股净资产为2.55元为依据,在评估价的基础上溢价14.90%,转让价格定为每股2.93元,转让总价款为182,027,416元。交易的详细情况已公告在2006年7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06年8月18日,该次交易获黑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哈药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性质界定的批复》(黑国资产[2006]270号);2006年12月29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同意哈药集团有限公司公告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公司字〔2006〕303号),同意豁免哈药集团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2007年1月9日,相应的股权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
7.3 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23,952,729.92元。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9,204,827.85元,余额8,684,180.58元。
7.4.3 2006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增资金占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截止2006年末,上市公司未完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的,董事会提出的责任追究方案
□适用√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7.6.1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末持股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增减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7.6.2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仅为药集团有限公司一家,其尚未书面同意股改,其未明确同意股改的主要原因是:自2004年1月,南方证券被中国证监会、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接管后,暴露出南方证券通过违法违规方式持有本公司的股票数量已超过公司流通股股本的90%,在南方证券违法违规增持本公司股票的过程中,从未履行持股变动信息披露、要约收购等法律规定的义务。非流通股东哈药集团有限公司认为:由于南方证券违法持股导致其持有的哈药全部股份不具备表决权,因此只有待南方证券破产清算过程中其持有的哈药股份股票被合法处置后,本公司方能启动股改。目前,本公司尚未获知南方证券对哈药股份股票进行合法处置的安排及预计时间。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8 监事会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和关联交易不存在问题。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已经辽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陆 红、肖桂莲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9.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
资产负债表
2006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郝伟哲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永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永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2006年1-12月
编制单位: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郝伟哲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永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永
现金流量表
2006年1-12月
编制单位: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郝伟哲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永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永
9.3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9.4 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9.5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与前一报告期相比,本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9.6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
重要提示
本公司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目前本公司正在评价执行新会计准则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产生的影响,在对其进行慎重考虑或参照财政部对新会计准则的进一步讲解后,本公司在编制2007年度财务报告时可能对编制“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以下简称“差异调节表”)时所采用相关会计政策或重要认定进行调整,从而可能导致差异调节表中列报的2007年1月1日股东权益(新会计准则)与2007年度财务报告中列报的相应数据之间存在差异。
会计师事务所对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的审阅意见
辽天会证阅字[2007]209号
关于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旧会计准则
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的审阅报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药股份公司)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以下简称差异调节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6]136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差异调节表是哈药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差异调节表出具审阅报告。
根据通知的有关规定,我们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差异调节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哈药股份公司有关人员差异调节表相关会计政策和所有重要的认定、了解差异调节表中调节金额的计算过程、阅读差异调节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