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7年4月23日下午在武汉市中南花园酒店南苑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刘亚玲因公出差书面委托董事周铭磊代为表决,实际有表决权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廉弘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5、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云中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与大同市利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山西云中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于2006年12月18日为大同市利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897万元的银行贷款担保。
6、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山西云中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本公司2006年6月2日为控股子公司山西云中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最高额度为2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担保。
7、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转让公司下属子公司湖北春天医药有限公司98%股权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三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本公司聘请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和湖北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湖北春天医药有限公司的审计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经双方协商,以湖北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鄂信评报字(2007)第009号报告,截止2006年12月20日湖北春天医药有限公司评估后净资产7037.13万元为作价依据,海南兴源电子开发有限公司以总价款7130万元受让本公司持有的春天医药98%的股权。因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超过了本公司经审计的2006年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50%,根据相关法规,此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出售行为,须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后,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次交易的专项《财务顾问报告》等文件尚未完成,本公司将在相关文件完成后及时公告。
本公司独立董事杜智勇、雷洪、张建华认为:转让湖北春天医药有限公司98%的股权,可以进一步改善公司资产结构,增强公司持续发展能力,对此次交易无异议。
8、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并制订公司新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9、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10、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陆拾万元。
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421 证券简称:国药科技 公告编号:2007-08
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7年第一次监事会会议于2007年4月23日下午在武汉市中南花园酒店南苑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有表决权监事2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并通过了《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并通过了《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06年度报告摘要》;
以上议案须提交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 :600421 证券简称 :国药科技 编号:2007-09
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山西云中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人民币1900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为人民币3797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于2006年6月2日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子公司山西云中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未经过董事会的审批及公告程序,2007年4月23日补提交第四届第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山西云中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敏
注册地点:忻州市忻府区南北大街7号
经营范围:制造化学药品、原药制剂、物制品
截至2006年12月31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43,774,456.95元、净资产65,894,152.82元、主营业务收入93,000,303.94元、净利润7,892,353.38元。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同意为山西云中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最高额度为2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担保期限为2006年6月2日至2007年6月2日,截止报告日,本公司为山西云中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提供了1900万元的银行贷款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先未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至2007年4月23日本公司第四届第二次董事会会议经全体董事表决通过《关于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山西云中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06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797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7.99%。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四届第二次董事会决议
2、被担保人财务报表、营业执照复印件
3、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 :600421 证券简称 :国药科技 编号:2007-10
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山西云中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中制药”)
● 被担保人名称:大同市利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利群药业”)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人民币897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是,截止报告日,利群药业为云中制药提供了1900万元的贷款担保。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为人民币3797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云中制药于2006年12月18日与大同市商业银行新建南路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保证范围为依据主合同发放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897万元。截止2006年12月31日,大同市利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担保人之一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云中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了19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大同市利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薛永禄
注册地点:大同市开发区(湖东)
经营范围:原料药、小剂量注射剂、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洗剂、熨剂、精神药品。
截至2006年12月31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48,488,888.58元,净资产27287956.34元,主营业务收入48,619,174.19元,净利润3,303,828元。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云中制药同意为大同市利群药业有限公司提供897万元的银行贷款担保。担保期限为2006年12月19日至2007年12月18日,截止报告日,云中制药实际为利群药业提供了897万元的银行贷款担保。2006年6月2日,利群药业为云中制药提供了最高额度为2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担保,截止报告日,实际提供担保的数额为19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先未履行董事会审批及公告程序。至2007年4月23日本公司第四届第二次董事会会议经全体董事表决通过《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云中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与大同市利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以9票赞成,表决通过山西云中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为大同市利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897万元的银行贷款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06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797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7.99%。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四届第二次董事会决议
2、被担保人财务报表、营业执照复印件
3、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