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证监局全面部署上市公司专项治理
2007年04月2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王屹
为扎实推进辖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日前,重庆证监局专门下发了《关于做好重庆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对该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并提出了明确的工作目标。
重庆证监局要求,上市公司董事长任第一责任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必须指定一名高管人员为第二责任人,牵头负责治理专项活动。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相关部门负责日常事务,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通知》明确了自查阶段、公众评价阶段、以及整改提高阶段的具体任务和工作时限。要求辖区各公司自查联系实际、突出重点,《通知》要求公司在开展治理专项活动过程中充分借助审计机构、咨询评估机构和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力量,发掘深层次问题,寻求解决对策。
《通知》提出监管部门将对不配合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追究责任;实施分类监管,对自查态度不认真、敷衍、或故意隐藏问题的公司将从公司激励安排、再融资等方面予以限制;同时,还将对公司治理活动进行全方位的现场督导、抽查,并会同国资委、交易所等开展联合检查,全面督促整改,务求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据重庆证监局分管领导介绍,针对重庆辖区上市公司中传统行业比例偏大、国有或国有控股公司占比较高(70%以上)以及并购重组活动相对活跃的特征,重庆证监局要求上市公司除了日常的常规自查外,还要有工作的重点范畴,力求做到“整体解决,重点突破”。该项工作将持续到今年10月份,最终将营造出一个“运作规范、质量良好、信息透明”的区域资本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