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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王丽娜
深圳发展银行目前还未摆脱股改带来的困惑。在深发展昨日召开的一季报业绩发布会上,股改再度成为众多媒体关注的焦点。
非流通股东原则上同意流通股东的“两个诉求”
深发展董事长法兰克·纽曼昨日在一季报业绩发布会上介绍了该行最近在股改方面的进展情况。他说,深发展的主要股东最近召开了若干会议,而且监管当局鼓励非流通股东更多的了解流通股东的想法,并进行一些意见和观点上的交流。因此,根据这样的想法,在过去的一个月期间,深发展的两类股东之间进行一些交流。纽曼表示,他个人并没有参加这些会议,不过听说会谈进展不错。
纽曼昨日再次强调了深发展股权结构的特殊性,即非流通股东持股比例比较低,因此适用中国上市公司的常规股改办法很难适用于深发展。纽曼表示,该行一直在考虑一些创新性股改方案。
纽曼表示,通过会谈,流通股东仍然希望非流通股东在股改当中能够实现一些真正的价值让步,非流通股东原则上也同意流通股东的两大诉求。纽曼表示,流通股东主要有两大诉求,第一,如果在二次股改方案仍然会考虑进行定向分红的话,流通股东不希望有价格区间约束。第二,很多流通股东希望得到认股权证。由于认股权证的形式,这个方案可能就会导致非流通股东的股权比例会摊薄,流通股东在行权以后会得到更大的股权比例。
拟一次性补发三年红利获取发行认股权证条件
关于认股权证,纽曼补充道,由于深发展在过去几年并没有实施分红,而发行权证需要分红达到一定金额,因此以前公司并不符合发行权证的条件。不过,通过与当局的沟通,深发展得知可以采用一次性补发三年分红的形式来获取发行认股权证的条件。对此,深发展的非流通股东原则上同意,即使这意味着他们的股权比例将会被摊薄。纽曼表示,深发展的非流通股东也了解完成股改需要一定的成本,并希望通过这种方法使得两类股东在某种程度上达到平衡。
发行认股权证意味着上市公司有可能向权证持有人卖出股票,具有再融资的性质。按证监会规定,上市公司再融资需有三年连续分红的记录。但是,深发展在2003年之前虽然都有过分红,但2004年之后无分红,不具有连续三年分红这一条件,因此,发行认股权证一直难获证监会批准。
“我希望能在未来某个时间宣布股改方案,”纽曼表示,深发展接下来将会积极研究股改方案的具体内容和细节,提供一个可以被监管部门与流通股东认可的方案,不过,现在并没有具体的时间表。
截至一季度末,深发展核心资本充足率为3.78%,仍低于监管部门要求的4%。对此,纽曼表示,第一季度该行的核心资本充足率就增长了10个基点,如果要达到4%只需增长22个基点,大概需要3个季度左右的时间就可达到这个要求。他同时表示,通过发行次级债或其他的混合资本使资本充足率上升并不复杂,不过,在提高核心资本充足率的过程中,该行的重点仍然希望股改能够尽快通过,以获得新的外部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