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根据《证券法》和证券监管机关的规定和要求,正在全面实施“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为了切实保障您的资产安全、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定于2007年4月23日起对在我公司开立的客户账户进行清理和核对,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清理范围为在我公司开立的用于证券交易的人民币资金账户以及资金账户涉及的证券账户。
2、客户在我公司办理开户手续时,原始开户资料完整准确、身份真实、资金投入真实、资产权属关系明确、资金账户与证券账户对应关系明确的账户为合格账户,无需办理变更手续。
3、凡具有如下特征的为不合格账户:
⑴资料不规范:账户关键信息,包括客户姓名、证件类型、证件(营业执照)号码、资金账户信息、对应证券账户名称或有效身份证号码不全或不准确的账户;
⑵身份不对应:指资金账户与对应证券账户名称不一致,包括一个资金账户对应一个不同名称证券账户,一个资金账户对应多个相同类别、相同用途、不同名称证券账户;
⑶虚假身份:指以他人名义开立的账户,包括个人以他人或机构名义、机构以其它机构或个人名义开立的账户(依据有关规定开立的合法名义账户除外);
⑷代理关系不规范:指代理开户和代理操作,但授权代理手续不规范或代理要件不全,资产权属状况不清的账户;
⑸其它不合格账户。
提请您自行比对,如有上述情况请即主动与开户营业部(服务部)联系。
4、客户如有疑问,或接到本公司通知后,请尽快与开户营业部(服务部)取得联系并办理相关手续。
5、客户办理相关手续时:
⑴个人:本人携带身份证明文件、资金账户卡、证券账户卡到开户营业部(服务部)办理;需指定代理人的客户,授权人与被授权人双方持各自有效证件,同时到开户营业部(服务部)办理;
⑵机构:代办人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到开户营业部(服务部)办理;
⑶身份不对应、资金投入不明确、以他人名义开户或权属关系不明晰的客户,须出具能证明其本人和相关人身份、资金投入情况、资产权属关系等有效证明文件,涉及他人的须请被涉及人到场证明并出具承诺书。
6、自2007年6月1日起,我公司将对不合格账户采取限制取款、转托管和撤销指定的措施,直至客户账户规范为合格账户。因此而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7、如您不能确定在我公司开立账户的资产现状,包括且不限于存在委托他人操作、资产权属有争议、长期未作账目核对等情况,提请您尽快通过我公司提供的各种渠道进行查询,就账户的历史资金存取、历史证券交易、证券余额、资金余额等事项及其结果予以确认,如有任何异议,敬请于2007年6月1日前与开户营业部(服务部)取得联系,主张权益并查究差异原因。
8、自2007年6月1日起,我公司将对资金余额在100元以内(含100元)、证券账户中无证券资产、自2004年5月1日起3年内无交易的客户账户(小额休眠账户)进行集中存管。
9、注意事项:
⑴由于集中办理的客户较多,建议提前与营业部(服务部)联系、预约;
⑵请带齐开户时需要的所有文件和其它必要的资料;
⑶我公司将继续保护客户资产的安全,为客户信息保密;
⑷相关账户清理工作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账目核对,都是保护投资者权益的重要举措,提请您大力配合;
⑸我公司要求存量客户补充签署已增加相关内容的客户证券交易协议,并签署承诺函确认对账,因此而给您带来的不便,提请您理解支持。
详情可查阅国泰君安网站(www.gtja.com),或就具体事项与您开户营业部(服务部)联系。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