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财经要闻
  • 3:广告
  • 4:焦点
  • 5:特别报道
  • 6:时事·国内
  • 7:观点·评论
  • 8:时事·海外
  • 9:专版
  • 11:信息披露
  • 12:环球财讯
  • A1:市 场
  • A2:股市
  • A3:基金
  • A4:金融
  • A5:金融·机构
  • A6:货币·债券
  • A8:期货
  • B1:公 司
  • B2:上市公司
  • B3:上市公司
  • B4:海外上市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产业·公司
  • B7:行业调查
  • B8:上证商学院
  • C1:理财
  • C2:谈股论金
  • C3:个股查参厅
  • C4:操盘计划
  • C5:应时数据
  • C6:机构视点
  • C7:高手博客
  • C8:维权在线
  • C9:地产投资
  • C10:地产投资·理财
  • C11:地产投资·鉴房
  • C12:地产投资·数据库
  • D1:披 露
  • D2:信息大全
  • D3:信息大全
  • D4:信息披露
  • D5:信息披露
  • D6:信息披露
  • D7:信息披露
  • D8:信息披露
  • D9:信息披露
  • D10:信息披露
  • D11:信息披露
  • D12:信息披露
  • D13:信息披露
  • D14:
  • D15:信息披露
  • D16:信息披露
  • D17:信息披露
  • D18:信息披露
  • D19:信息披露
  • D20:信息披露
  • D21:信息披露
  • D22:信息披露
  • D23:信息披露
  • D24:信息披露
  • D25:信息披露
  • D26:信息披露
  • D27:信息披露
  • D28:信息披露
  • D29:信息披露
  • D30:信息披露
  • D31:信息披露
  • D32:信息披露
  • D33:信息披露
  • D34:信息披露
  • D35:信息披露
  • D36:信息披露
  • D37:信息披露
  • D38:信息披露
  • D39:信息披露
  • D40:信息披露
  • D41:信息披露
  • D42:信息披露
  • D43:信息披露
  • D44:信息披露
  • D45:信息披露
  • D46:信息披露
  • D47:信息披露
  • D48:信息披露
  • D49:信息披露
  • D50:信息披露
  • D51:信息披露
  • D52:信息披露
  • D53:信息披露
  • D54:信息披露
  • D55:信息披露
  • D56:信息披露
  • D57:信息披露
  • D58:信息披露
  • D59:信息披露
  • D60:信息披露
  • D61:信息披露
  • D62:信息披露
  • D63:信息披露
  • D64:信息披露
  • D65:信息披露
  • D66:信息披露
  • D67:信息披露
  • D68:信息披露
  • D69:信息披露
  • D70:信息披露
  • D71:信息披露
  • D72:信息披露
  • D73:信息披露
  • D74:信息披露
  • D75:信息披露
  • D76:信息披露
  • D77:信息披露
  • D78:信息披露
  • D79:信息披露
  • D80:信息披露
  • D81:信息披露
  • D82:信息披露
  • D83:信息披露
  • D84:信息披露
  • D85:信息披露
  • D86:信息披露
  • D87:信息披露
  • D88:信息披露
  • D89:信息披露
  • D90:信息披露
  • D91:信息披露
  • D92:信息披露
  • D93:信息披露
  • D94:信息披露
  • D95:信息披露
  • D96:信息披露
  • D97:信息披露
  • D98:信息披露
  • D99:信息披露
  • D100:信息披露
  • D101:信息披露
  • D102:信息披露
  • D103:信息披露
  • D104:信息披露
  •  
      2007 年 4 月 27 日
    前一天  
    按日期查找
    D9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D96版:信息披露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股东周年大会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7年04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07-15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7年4月26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7 年4月25 日-2007年4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7年4月26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7年4 月25 日15:00 至2007年4月26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国安大厦三层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表决相结合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孙亚雷副董事长

      6.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代理人)529人、代表股份430,868,6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55.2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45人、代表股份394,199,865股,占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0.5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84人、代表股份36,668,792股,占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70%。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425,678,324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98.80%;反对2,378,701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55%;弃权2,811,632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65%。

      2、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425,604,168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98.78%;反对2,363,31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55%;弃权2,901,179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67%。

      3、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425,602,628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98.78%;反对2,275,37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53%;弃权2,990,659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69%。

      4、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6年末公司总股本779,999,98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含税),共计派77,999,998.90元。2006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方案另行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424,963,378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98.63%;反对5,762,641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34%;弃权142,638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03%。

      5、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425,608,57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98.78%;反对2,255,015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52%;弃权3,005,072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70%。

      6、审议并通过了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1)发行规模

      表决情况:同意425,802,3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98.82%;反对2,231,681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52%;弃权2,834,676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66%。

      (2)发行价格

      表决情况:同意425,801,7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98.82%;反对2,218,781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52%;弃权2,848,176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66%。

      (3)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425,813,06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98.82%;反对2,232,281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52%;弃权2,823,316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66%。

      (4)债券期限

      表决情况:同意425,802,3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98.82%;反对2,229,541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52%%;弃权2,836,816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66%。

      (5)债券利率

      表决情况:同意425,801,6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98.82%;反对2,218,881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52%;弃权2,848,176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66%。

      (6)债券的利息支付和到期偿还

      表决情况:同意425,802,3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98.82%;反对2,218,181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52%;弃权2,848,176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66%。

      (7)债券回售条款

      表决情况:同意425,801,7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98.82%;反对2,218,781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52%;弃权2,848,176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66%。

      (8)担保条款

      表决情况:同意425,672,3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98.79%;反对2,218,181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52%;弃权2,978,176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69%。

      (9)认股权证的存续期

      表决情况:同意425,802,3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98.82%;反对2,220,881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52%;弃权2,845,476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66%。

      (10)认股权证的行权期

      表决情况:同意425,805,119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98.82%;反对2,220,881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52%;弃权2,842,65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66%。

      (11)认股权证的行权比例

      表决情况:同意425,795,919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98.82%;反对2,241,441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52%;弃权2,831,29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66%。

      (12)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

      表决情况:同意425,801,7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98.82%;反对2,232,3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52%;弃权2,834,65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66%。

      (13)认股权证行权价格的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425,805,119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98.82%;反对2,220,881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52%;弃权2,842,65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66%。

      (14)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情况:同意425,805,119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98.82%;反对2,218,181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52%;弃权2,845,35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66%。

      (15)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情况:同意425,805,119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98.82%;反对2,218,181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52%;弃权2,845,35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66%。

      (16)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425,801,119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98.82%;反对2,218,181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52%;弃权2,849,35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66%。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向可行性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25,693,90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98.80%;反对2,126,506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49%;弃权3,048,244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71%。

      8、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表决情况:同意425,642,832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98.79%;反对2,114,506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49%;弃权3,111,319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72%。

      本次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实施。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信利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韩巍,王伟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出席会议的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表决结果(附后)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参会前十大股东的表决结果:

      

      附:前十大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表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