衍生品种代码:110037 衍生品种简称:歌华转债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分红派息及公积金
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6股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0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9元
●股权登记日:2007年5月9日
●除权及除息日(转股价格调整日):2007年5月10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2007年5月11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5月16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
公司2006年度分红派息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2007年4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一)利润分配事宜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2、发放年度:2006年度
3、发放范围:截至2007年5月9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4、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10元
5、对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9元;对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机构投资者、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0元。
(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宜
本次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本6股。
三、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7年5月9日
2、除权(除息)日:2007年5月10日
3、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2007年5月11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5月16日
四、分红派息发放对象
截止2007年5月9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配实施办法
1、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按比例自动计入股东帐户。
七、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前后股本结构变动表(单位:股)
本次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按新股本总数摊薄计算,公司2006年度每股收益为0.41元。
八、咨询联系办法
1、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35号(东门)
2、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3、电话:010-96196转8249,62035573; 传真:010-62035573
九、备查文件
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037 股票简称:歌华有线 编号:临2007-009
衍生品种代码:110037 衍生品种简称:歌华转债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
特别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转股价格:12.05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 7.47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07年5月10日
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和《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根据歌华转债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的有关规定,
“当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股利等情况时,本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设调整前转股价为Po,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转股价为P(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息:P=Po-D;
送股或转增股本:P=Po/(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Po+AK)/(1+K);
三项同时进行:P=(Po-D+AK)/(1+N+K)。”
公司实施2006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人民币、每10股转增6股的分配方案后,歌华转债的转股价格从2007年5月10日起由原来的每股人民币12.05元调整为每股人民币7.47元。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