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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2007年04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赖振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陆健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在2005年11月份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涉及的承诺事项

      1、鉴于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公司未触发追加对价条件,追加对价安排已过承诺有效期。

      2、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非流通股股东的锁定期与实际控制人最低流通底价承诺

      A.锁定期承诺

      非流通股股东承诺: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 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持股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赖振元、宁波明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郑桂香,承诺如下:

      a.在二十四个月锁定期之后的十二个月之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

      b.在二十四个月锁定期之后的二十四个月之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

      B.流通底价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赖振元先生承诺: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二十四个月的锁定期后的二十四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的价格不低于10.00元/股。公司实施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增发新股、配股、可转换债券转股或全体股东同比例缩股时,上述出售股份的价格将做相应调整。公司将在调整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05年11月2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2005年11月15日股改方案实施完毕。

      2006年5月29日,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通过2005年度分配方案:以截止2005年12月31日总股本243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以公司资本公积转增6股,并派发现金1.50元(含税),赖振元先生上述股改承诺股份减持价10元/股相应调整为6.156元/股。2007年4月11日,公司四届二十一次董事会提出2006年度分配预案:以截止2006年12月31日总股本3888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1元(含税),若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该分配方案,则赖振元先生限售股份减持价将相应调整为6.056元/股。

      截至2007年3月31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均严格按照股改方案履行各项承诺。若法律法规及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所规定的公告事项发生,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07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00491    股票简称:龙元建设    公告编号:临2007-08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已于2007年4月19日以电话和传真的方式进行了会议召开通知,2006年4月26日上午10:30在上海市逸仙路768号公司一楼多功能会议室召开,公司现有董事7人,6名董事出席现场会议,其中独立董事全泽先生因公务出差北京未能赶回参加现场会议,因此本次董事会全泽先生以电话方式参与会议,公司3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赖振元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董事会提名下列7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赖振元、赖朝辉、周文龙、陆炯、王有为、谢庆健、全泽(其中王有为、谢庆健、全泽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选举。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以上7名董事候选人均具备董事任职资格。(上述7名董事候选人的履历、独立董事侯选人声明书、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书详细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重新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安全性,使用和变更的规范性,董事会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重新修订。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全文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重新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上海市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根据有关要求,董事会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制度全文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

      董事会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及时制订或修改原有会计政策、做出或调整原有会计估计,以作为2007年会计核算的基础和依据。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后,公司可能发生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情况。具体变更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长期投资的核算:根据新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公司将现行政策下对子公司采取权益法核算变更为采用成本法核算,而按根据形成原因进行股权投资减值测试等方法进行处理。但对合并报表没有影响。

      2.根据新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上述变化将影响公司的股东权益和净利润以及相应的指标计算结果。

      3.根据新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短期投资调整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将影响当期损益。

      4.根据新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的规定,公司存在用于出租的房地产及附属设施,将调入投资性房地产,公司执行新的会计政策,按成本法核算。

      5.根据新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公司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将现行政策下的应付税款法变更为资产负债表纳税影响债务法,将会影响公司的资产、负债及当期所得税费用,从而影响公司的当期净利润和股东权益。

      6.鉴于在日后新会计准则的实施过程中,财政部可能会陆续出台一些新的实施细则及解释,董事会将根据新的规定进行相应的调整。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上海信安幕墙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上海信安幕墙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闸北支行申请的最高额人民币5000万元的银行保函业务提供该总额度85%的担保,即为上海信安幕墙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在人民币4250万元限额内提供担保。该项担保期间为本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1年。

      本次担保不属于下列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情形:

      1、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3、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4、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且,本次担保经出席董事会的全部董事审议同意。

      综上,该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颁发的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要求。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0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35549.4252万元。

      上述二、三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将由董事会另行公告通知!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4月26日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履历

      赖振元,男,67岁,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1980年至1984年任象山二建副总经理,1984年至1993年任象山二建上海分公司经理,1993年起任象山二建总经理兼党委书记,1995年象山二建改制后,担任二建股份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1996年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曾被评为浙江省劳动模范,全国优秀建筑企业家,全国优秀乡镇企业家。现任宁波市人大代表,中国建筑业协会副会长、常务理事,上海市建筑业协会常务理事、副理事长。

      赖朝辉,男,37岁,大专学历,工程师。1991年至1992年任象山二建办公室主任,1992年至1993年任象山二建工程部经理助理,1993年2月至1994年8月任象山二建经营部经理助理,1994年8月至1996年10月任本公司温州分公司总经理,1996年10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上海市虹口区人大代表,上海市青年联合会委员,象山县政协委员。曾被评为全国质量管理卓越领导人、浙江进沪施工先进个人、浙江省优秀建筑企业经理、上海市工程立功竞赛“建设功臣”、全国优秀建筑施工企业企业经理、浙江省十大杰出企业家。

      周文龙,男,43岁,大专学历,国家一级项目经理、工程师。1993年至今负责多个公司承接的工程项目,主要包括上海炼油厂综合楼、上海浦东环球广场、上海复兴文娱广场、苏州(美国)旭电新建厂房、上海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楼、苏州工业园区职业培训学院、苏州疾病防治中心、苏州星海游泳馆、上海理工大学高层教工宿舍楼、上海怡东花园、上海晶采世纪大厦等工程项目。另,1998年至今兼任公司董事。

      陆炯,男,37岁,大专学历,工程师。1995年至1996年任公司企业管理办公室主任,1997年至今任公司装潢分部经理,1997年至今曾主管第四人民医院、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政府重置楼等多项装饰工程项目实施。1995年至今兼任公司董事。

      谢庆健,男,63岁,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江苏省金融学会会长,浙江大学兼职教授,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兼职教授,南京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名誉院长,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1993年12月当选中共浙江省第九届委员会候补委员,1998年3月当选九届全国人大代表,2001年11月当选为中共江苏省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2003年2月当选为九届江苏省政协常委。1962年8月由上海外贸学院预科转读上海财政金融学校金融专业,1964年8月毕业分配进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闸北区办事处工作,先后任信贷科信贷员、重型工业组组长、综合计划组组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秘书、副主任;1980年11月调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先后任余姚县支行副行长、行长、党组副书记、书记,省分行办公室副主任、金管处副处长、办公室主任,温州市分行行长、党组书记,省分行副行长、行长、党委书记;1998年11月调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任副行长、党委副书记;1999年12月任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行长、党委书记;2004年4月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2004 年9 月担任交通银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在浙江工作期间,曾任杭州大学经贸金融学院院长四年(1994-1998年)。(独立董事候选人)

      王有为,男,62岁,本科学历,于1968年毕业于同济大学,主修地下建筑。1973年-1975年赴清华大学研究班进修结构理论,曾任建设部新技术促进应用办公室主任及国家级工业法规评定委员会委员、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北京市政府专业顾问团顾问、中国建筑学会理事、中国建筑防火研究会理事长 、中国消防协会常务理事、国家建筑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国家建材工业科教委员会委员及建筑结构学报主编 。另,兼任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

      全泽,男,36岁,同济大学工学学士、上海财经大学在读管理学博士,注册会计师,曾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高级经理,现任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兼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同时担任北方股份、新疆城建、钢联股份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4月26日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书

      提名人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现就提名王有为、谢庆健、全泽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赖振元、庄晓天、杨小林

      2007年4月20日于上海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

      声明人谢庆健、王有为、全泽,作为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特此声明

      声明人:谢庆健、王有为、全泽

      2007年4月20日于上海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我们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关于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的情况介绍。基于独立立场判断,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2、董事候选人诚实信用,勤勉务实,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任董事职务的要求;

      3、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庄晓天、杨小林、全 泽

      二○○七年四月二十日

      股票代码:600491 股票简称:龙元建设 公告编号:临2007-09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已于2006年4月19日以电话和传真的方式进行了会议召开通知,2006年4月26日下午1:00在上海市逸仙路768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现有监事3人,3人出席会议,监事会召集人瞿颖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到会监事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监事会提名瞿颖、吴贤文、陈海英3人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其中,瞿颖、吴贤文为股东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陈海英为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上述3名监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赖振元、赖朝辉、周文龙、陆炯、王有为、谢庆健、全泽(其中王有为、谢庆健、全泽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董事任职资格。推选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

      三、审议通过了《重新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重新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上海信安幕墙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上海信安幕墙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闸北支行申请的最高额人民币5000万元的银行保函业务提供该总额度85%的担保,即为上海信安幕墙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在人民币4250万元限额内提供担保。该项担保期间为本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1年。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7年4月26日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董事候选人履历

      瞿颖,男,中国籍,45岁,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5年毕业于上海城市建设学院工民建专业,1985年8月—1995年12月历任上海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公司施工员、工地主任、项目经理、装饰公司经理等职务;1995年至1996年任公司建筑装潢分部经理,1997年至1999年任公司上海曙光医院群体项目项目工程师,华东电力大楼工地主任。现任公司公司监事会召集人、公司项目经理。1995年至今历任公司上海港陆广场、上海百欣大厦、天安河滨豪苑、天安河滨豪苑、上海报喜鸟服饰有限公司厂房、松江大学城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上海锦绣一方名苑住宅小区、松江大学城学生公寓二期、新京大厦工程、松江大学城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行政楼、西安交大上海张江校区、上海杨浦中央社区等多个工程项目经理。1997年主持QC项目小组被评为国优,2001年获上海市建设功臣荣誉称号,2003年获全国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管理者。

      吴贤文,男,中国籍,44岁,大专学历,工程师。1993年至1994年任象山二建上南二期三街坊工程项目经理,1995年至1997年任公司由由大酒店工程项目经理,1998年至2000年任公司香樟花园工程、明华苑工程项目经理,2001年至2003年任公司瑞金南苑、明华苑工程项目经理。2004年至今任公司项目经理,兼任公司监事。

      陈海英,女,中国籍,31岁,大专学历,本科在读。1995年至1998年任公司沪办会计,1998年至1999年担任上海建总主办会计,1999年至今,历任公司审计部主任、财务部副科长、财务部科长、监事会监事(职工代表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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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