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李桂莲女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榕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说明:
1. 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的增长源于产量的增长;
2. 期间费用的增长源于工资、广告费增加以及新准则的应用导致费用的重新划分;
3. 资产减值损失增长源于报告期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增加;
4.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下降、投资净收益的增长皆源于报告期内处理了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万通先锋以及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此项交易同时增加本期利润总额、基本每股收益、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以及货币资金。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处理了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万通先锋以及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净收益同比大幅度增加,所以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大幅度上涨。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桂莲
200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大杨创世 公告编号:临2007-006
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六次股东大会
(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六次股东大会(2006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4月26日上午9:00在大连开发区哈尔滨路23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23 人,代表股份总额为75,027,6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47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桂莲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聘请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王俪英担任见证律师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大会审议了列入会议通知的十项议案,经过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75,027,647股,意见如下:
同意 75,027,64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75,027,647股,意见如下:
同意 75,027,64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75,027,647股,意见如下:
同意 75,027,64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0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75,027,647股,意见如下:
同意 75,027,64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6年度公司净利润为42,201,230.09元,按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220,123.01 元,减去子公司分配利润3,442,836.64元,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4,538,270.44元。
公司大股东大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承诺:在实施股权分置改革之后,大杨集团承诺将在股东大会上提议并投赞成票:大杨创世今后三年的利润分配比例将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非累计可分配利润)的60%。
股东大会决议,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0元(含税),可分配利润支出为21,450,000.00 元,占2006年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62.11%。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75,027,647股,意见如下:
同意 75,027,64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75,027,647股,意见如下:
同意 75,027,64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大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社会流通股股东李桂莲分别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2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关联股东,关联股东所持股份68,738,432股按有关规定回避了表决,参与表决的非关联股东的股份为6,289,215股,意见如下:
同意 6,289,21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 审议通过了《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07年修订稿)》,此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75,027,647股,意见如下:
同意 75,027,64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 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07年修订稿)》,此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75,027,647股,意见如下:
同意 75,027,64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 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07年修订稿)》,此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75,027,647股,意见如下:
同意 75,027,64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王俪英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担任见证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大杨创世 公告编号:临2007-007
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7年4月20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会议于2007年4月26日上午11:00在大连开发区五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公司9名董事李桂莲、石晓东、赵丙贤、胡冬梅、衡亮、李峰、孙坤、王有为、李源山亲自出席了会议。全体3名监事、律师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桂莲女士主持。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法律顾问的议案》
会议决议聘用辽宁恒睿律师事务所王俪英律师做公司的法律顾问,聘期一年,自2007年6月19日至2008年6月18日,顾问费用为人民币伍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27日
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