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1.1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本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于2007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其中董事长李柱石先生、非执行董事李俊峰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王小军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李昕亮先生分别委托董事总经理韩广德先生、非执行董事苗健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卜妙金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吴发波先生代为出席表决。
1.3 本公司负责人董事长李柱石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会计师曾祥新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财务中心主任侯增全先生声明:保证本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1.4 本报告中的财务数据均系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的数据,本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1.5 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阅并确认本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
1.6 本公司于2006年度报告预测的2007年第一季度之净利润同比增长数乃根据原会计准则做出,而根据现行会计准则编制之2007年第一季度净利润较调整后的2006年同期之净利润增长460.62%。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2.3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根据本公司与广州国投于2006年2月20日签署的债务重组框架协议,截至本报告期末,深圳32套住宅房产的转让手续和香港光宏公司债权尚在继续协商办理之中。
(2).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本公司于2006年12月至2007年1月期间与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签署限额人民币5000 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向本公司占51%权益之子公司广州永联钢结构有限公司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担保。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2007年1月1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中国日报》(海外版)的相关公告。
(3).根据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新增银行单项贷款额度人民币32亿元,该额度仅用于规避人民币升值带来的风险。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完成了2.45亿美元外汇贷款并及时办理了结汇。同时,为了进一步缓解人民币持续升值的压力,经公司汇率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及公司管理层充分讨论决定,公司从2006年下半年开始采用远期结汇方式锁定汇率风险。于报告期内,公司与金融机构继续签订远期结汇合同,新增远期结汇金额共27,450万美元。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本公司股改方案于2006年5月24日实施完毕。原非流通股东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中船集团”)对股改做出的承诺事项如下:
(1)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十二个月之内(即2006年5月24日起至2007年5月23日止)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2)在前项承诺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即2007年5月24日起至2009年5月23日止)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A股股份;
(3)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A股股份数量,达到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但公告期间无需停止出售股份。
此外,中船集团还增加追送股份承诺,若 (1) 本公司2007年度的利润总额较2005年度的利润总额相比,增长率低于100%;或 (2) 本公司2006~2007会计年度中任一年度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年度审计报告, 则其将以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前流通A股总数126,479,500股为基础,每10股追加送股0.2股,追送股份共计2,529,590股,该等股份已于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日前办理相关锁定业务。
本公司未获悉中船集团违反其承诺之情况。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于2007年上半年,由于2006年船坞投入生产使得造船产量提高以及内部管理的不断完善,预计按中国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07年上半年之净利润将比按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调整的2006年同期利润增长300%以上。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柱石
200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85 股票简称:广船国际 编号:临2007-007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7年4月26日(星期四)下午1:30时在本公司接待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亲自出席者7人,其中董事长李柱石先生、非执行董事李俊峰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王小军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李昕亮先生分别委托董事总经理韩广德先生、非执行董事苗健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卜妙金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吴发波先生代为出席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总经理韩广德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会议主要通过以下事项。各议案均以全票赞成通过。
1.通过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2.通过在投资总额人民币18,861万元的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总经理与另一名执行董事办理投资建设大型机加工中心的相关事宜;
3.建设大型机加工中心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本公司造船生产场地瓶颈问题,并满足造船产能扩张的需求,预计该中心的建设期为一年,投资款为本公司之自有资金。
4.同意余宝山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副董事长职务,余先生将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广州,200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