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公司董事长沈雯、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郭峰、财务总监秦正余、会计机构负责人乔松友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资产负责表项目
变动原因:
1、 货币资金减少主要原因是2006年发行短期融资券所筹集资金的大量使用。
2、 交易性金融资产减少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出售申购的新股。
3、 应付利息增加主要原因是计提短期融资券利息。
4、 长期借款减少主要原因是长期借款转入一年内到期科目或到期归还。
5、 非流动负债合计减少主要原因是长期借款减少。
6、 未分配利润增加主要原因是今年一季度净利润增长。
利润表项目
变动原因:
1、 营业税金与附加增加主要原因是增加的合并公司上海紫都佘山房产有限公司带入297万元的税金。
2、 投资收益增加原因是参股子公司上海紫都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净利润大幅增加所致。
3、 营业外收入增加原因是按新会计准则,补贴收入并入营业外收入,报告期收到补贴收入增加。
4、 营业外支出减少原因是固定资产清理损失减少。
5、 利润总额、净利润、营业利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及每股收益增加主要原因是主营业务利润和投资收益增加。
6、 所得税费用增加主要原因是合并增加上海紫都佘山房产有限公司带入629万元以及利润增加和部分公司税率享受优惠期满。
现金流量表项目
变动原因: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小计增加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原因是销售增长以及增加合并公司上海紫都佘山房产有限公司。
2、收到税费返还增加主要原因是收到补贴收入增加。
3、支付的各种税费增加主要原因是上海紫都佘山房产有限公司带入1104万元以及利润增加和部分公司税率享受优惠期满。
4、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减少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没有处置固定资产。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增加主要原因是设备分期付款等支出增加。
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小计、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原因是收购上海紫都佘山房产有限公司股权支付现金3.2亿元。
7、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主要原因是收到专项拨款减少。
8、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主要原因是专项拨款支出减少。
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原因是06年发行第一期短期融资券5亿元,本报告期没有。
10、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增加主要原因是外币借款减少。
11、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减少及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增加主要是07年因短期融资券资金逐步投入使用而使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大量减少。
12、处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少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没有该项目。
13、投资损失减少主要原因是参股子公司上海紫都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本报告期净利润大幅增加所致。
14、存货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新增合并上海紫都佘山房产有限公司带入5127万元,以及公司在本报告期为旺季储备大量原材料和产品。
15、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原因主要是本报告期新增合并上海紫都佘山房产有限公司带入8247万元。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06年1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受让上海紫都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紫都佘山房地产有限公司94%的股权的议案,以及同意控股子公司上海紫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受让上海紫江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紫都佘山房地产有限公司6%股权的议案,上述收购事项已提交2007年1月4日召开的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办理完过户等相关事宜。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1、 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的承诺:
(1)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股东上海华都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紫都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伊思丽贸易有限公司在《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基础上进一步承诺:
①合计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②在第①项承诺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数量占紫江企业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四,在三十六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③承诺在第①条承诺期满后的十二个月内,只有当二级市场股票价格不低于2005年4月29日前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平均价格2.80元的110%(即二级市场价格不低于3.08元)时,才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紫江企业股票。
(2)公司第二大股东珅氏达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对获得流通权的股份的出售或转让做出如下承诺:
①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②在第①项承诺期期满后,按照有关程序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交易转让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③承诺在紫江企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时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只出售已持有的紫江企业股份,而不会增持紫江企业股份,同时也不会直接持有其他上市公司的流通股股份。
公司相关股东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
2、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于2005年7月25日发布公告将计划增持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社会公众股份600万股,该承诺已于2005年8月13日完成并于8月15日发布公告。
3、公司董事长沈雯先生于2005年7月25日发布公告将购买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社会公众股份500万股,该承诺已于2005年8月4日完成并于8月4日发布公告。
报告期末持股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增减变动情况 (单位:股)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预计2007年1-6月累计净利润比去年同期增长50%以上,主要原因为:
(1)公司主营业务利润稳步增长,薄膜基材事业部和参股公司上海紫东化工材料有限公司进一步减亏;
(2)本年度新增加合并子公司上海紫都佘山房产有限公司以及参股子公司上海紫都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净利润大幅增加。
3.5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沈雯
2007年4月25日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