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 4月26日(星期四)在上海中油大酒店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人28人,代表股份67,211,1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74201875股的38.5823%。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费钧德先生主持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同意67,211,1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100%,
反对0 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67,211,1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100%,
反对0 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67,211,1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100%,
反对0 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和200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67,211,1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100%,
反对0 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原名称为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的公司会计年度,公司2006年度实现税后利润13,193,050.87元,加上上年度未分配利润16,959,018.56元,可供分配利润30,152,069.43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公司下属盈利子公司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计3,621,131.05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6,530,938.38元,2006年支付2005年度现金分红11,169,375.0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5,361,563.38元。考虑到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较小,以及公司发展的需要,经公司第五届第六次董事会通过决议,200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15,361,563.38元作为补充企业的流动资金。
同意67,185,4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99.9617%,
反对25,645 股,弃权100股;
6、审议通过公司《2007-2008年与关联方关联交易实施办法的议案》;
(1)、本公司从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时间为2年)每年委托上海界龙发展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界龙建筑装潢有限公司承包本公司的建筑装潢工程总业务不超过人民币8500万元。
同意4,027,45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2)、本公司从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时间为2年)每年委托上海界龙发展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界龙艺术印刷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印刷装订加工的总业务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
同意4,027,45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3)、上海界龙发展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界龙艺术印刷有限公司从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时间为2年)每年向本公司购买纸张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
同意4,027,45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4)、本公司从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时间为2年)每年向上海界龙发展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界龙艺术印刷有限公司房屋出租租金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
同意4,027,45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以上第1、2、3、4项表决均为关联交易,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界龙发展有限公司所持有本公司63183715股股份回避表决,放弃投票权。
7、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担保事项的议案》;
(1)、公司2007年度为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2,400万元;
其中,为上海外贸界龙彩印厂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为上海界龙中报印务有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为上海界龙浦东彩印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为上海龙樱彩色制版有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00万元,为上海界龙永发凹印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500万元,为上海界龙现代印刷纸品有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为上海界龙印刷器材有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600万元,为上海界龙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00万元,为上海界龙金属拉丝厂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上海界龙印刷器材有限公司2006年期末资产负债率为83.83%,上海界龙金属拉丝厂2006年期末资产负债率为88.84%。
(2)、授权董事长在2007年度签署公司对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进行借款担保的审批权;授权时间为壹年(2007年4月26日———2008年4月25日);授权每笔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3000万元)。
同意67,211,1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100%,
反对0 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2007年度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原名称为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2006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3万元。
同意67,211,1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100%,
反对0 股,弃权0股;
9、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议案;
《公司章程》修改内容如下:
1、原公司章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5201875元。”
现修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4201875元。”
2、公司章程原“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45201875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45201875股,其他种类股0股。”
现修改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74201875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74201875股,其他种类股0股。
公司章程除上述变更外其他条款均保持不变;本章程修正案经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
同意67,211,1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100%,
反对0 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杨依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并对会议进行法律见证。其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界龙实业 编号:临2007-006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