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第一季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1.4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5 公司负责人孙建江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伟明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慧丽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表中每股收益指标本报告期按照股本9600万元计算,上年同期按照股本8000万元计算。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4 对2007年中期经营业绩的预计
单位:(人民币)元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孙建江
二○○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工科技 公告编号:2007-014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4月26日上午10:00时整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共有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8名出席本次大会,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2,987,6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78%。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建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和修改提案的情况,也无新提案提交表决。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逐项审议了各项提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二OO六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42,987,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2、审议通过了《二OO六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42,987,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3、审议通过了《二OO六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42,987,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4、审议通过了《二OO六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浙江东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6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09,303.11元,因此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9,727,153.24元,减去2005年度分红派息8,000,000.00元,2006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0,717,850.13元。
同意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保证企业可持续性发展,公司2006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公司未分配利润40,717,850.13元滚存至下一年度。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42,987,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5、审议通过了《二OO六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42,987,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浙江精功机电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二OO七年度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浙江精功机电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二OO七年度关联交易协议,协议有效期限自2007年1月1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止。公司2007年度与浙江精功机电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4,500万元(大写:肆仟伍佰万元整,不含税,不含本数),其中公司向浙江精功机电汽车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专用设备及配件的金额为不超过3,000万元,向浙江精功机电汽车科技有限公司采购汽车底盘等零部件的金额为不超过1,500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30,293,340股)、孙建江先生(持有5,446,260股)、邵志明先生(持有4,740,000股)回避表决该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2,508,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浙江东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42,987,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李生校先生代表公司三名独立董事进行述职,向股东大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06年度述职报告》。该报告对2006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次数、发表独立意见、日常工作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于2007年4月6日刊登在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袁胜华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002006 股票简称:精工科技 公告编号:2007-016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召开的通知,并于2007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金良顺先生委托董事孙建江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楼民先生委托独立董事李生校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建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全体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二OO七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算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企业实际情况,调整公司现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公司现有可预见的会计业务及事项,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可能发生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其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主要有: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公司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将由现行制度下的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变更为将符合规定条件的开发支出予以资本化,此变更可能减少公司期间费用,增加公司的当期利润和股东权益。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规定,职工福利费将由现行制度下的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改按实际发生额列支,此变更可能影响公司当期损益和股东权益。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政府补助将由现行制度下的全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变更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并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此变更可能减少公司的当期利润和股东权益。
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公司借款利息可以资本化的范围由现行制度下的专门借款变更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此项政策变化可能增加公司借款利息资本化的范围,减少当期财务费用,增加公司的当期利润和股东权益。
5、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公司将现行会计政策下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由应付税款法变更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此项政策变化将会影响公司当期所得税费用,从而影响公司的当期损益和股东权益。
上述差异和影响事项可能因财政部对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进一步解释而进行调整。
特此公告。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