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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
    2007年04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编号:临2007-012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4月26日上午九时在集团公司会议室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7名,共代表股份151,456,842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8.78%,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聘请吉林今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季先生做现场见证,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柏广新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为151,456,8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为0股;弃权股份为0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为151,456,8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为0股;弃权股份为0股。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为151,456,8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为0股;弃权股份为0股。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为151,456,8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为0股;弃权股份为0股。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为151,456,8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为0股;弃权股份为0股。

      经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06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65,585,353.27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558,535.33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59,026,817.94元。加以前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146,671,203.18元,当期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5,698,021.12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鉴于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对流动资金及投资的需求,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发展后劲,决定2006年度利润暂不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和投资。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为151,456,8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为0股;弃权股份为0股。

      7、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为151,456,8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为0股;弃权股份为0股。

      8、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2007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为151,456,8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为0股;弃权股份为0股。

      同意续聘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7年度报表审查、验证并出具书面意见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决定2007年度审计费用为60万元。

      9、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07年度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详见2007年3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为4,6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为0股;弃权股份为0股。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06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为151,456,8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为0股;弃权股份为0股。

      11、审议通过了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为151,456,8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为0股;弃权股份为0股。

      12、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为151,456,8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为0股;弃权股份为0股。

      13、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为151,456,8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为0股;弃权股份为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经吉林今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季先生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书认为: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

      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编号:临2007-013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16日以书面送达和电话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07年4月26日上午在吉林森工集团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柏广新先生主持,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0人(副董事长田树华先生因故缺席本次会议)。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编号:临2007-014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7年4月26日在吉林森工集团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福庆先生主持,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监事李明国因公出差,委托刘大伟监事代为出席并表决)。与会监事列席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公司简称:吉林森工        股票代码:600189        编号:临2006-015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07年5月25日(星期五)上午九时

      3、会议地点:集团公司五楼会议室(长春市人民大街4036号)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

      二、会议议题

      1、审议公司《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2、审议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参加会议的人员

      1、凡是在2007年5月21日下午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1、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个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登记地点:长春市硅谷大街4000号创业大厦12楼证券部

      4、登记时间:2007年5月24日9时至16时。

      5、其他事项:

      联系人:孙德起、金明

      联系电话:0431—88912969

      传真:    0431—88480581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拟审议事项以及临时提案均可代表本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7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