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董事长王林祥,因故未能出席,委托副董事长杨志远先生主持会议并代为表决。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王林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贵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贵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于2006年从本公司的最终控股公司鄂尔多斯市东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民公司”)收购其所持有对电力冶金的24%股份,因此本公司持有的电力冶金股份从30%变为54%,电力冶金成为本公司之子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冶金股份有限公司下属13家子公司及1家合营企业也在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内。分别为:内蒙古鄂尔多斯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西金矿冶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西达选煤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西汇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西泰物资供应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西苑物业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西通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金属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EJM锰合金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天骄大酒店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同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和内蒙古鄂尔多斯埃肯材料有限公司,因此造成报告期利润构成项目发生变化。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定向增发不超过35000万元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申请文件已于2006年8月21日被证监会正式受理。由于申请文件中的有关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已过有效期,且经2006年第二次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的有关非公开发行事项的决议一年有效期即将截止,为了保证本次发行的正常进展,现将有关发行事项报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再次确认。公司于2007年3月25日召开第二次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定向增发的相关事宜。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原非流通股东集团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别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1、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集团公司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本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10个交易日后的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限售期届满后12个月内,集团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原非流通股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在24个月内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但为维护股价增持部分不受上述限制。目前未触发承诺条件。
2、为维护原有流通A股股东权益,减少股票价格的非理性波动,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即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每持有10股流通A股的股东支付2股股份对价后的两个月内,若公司A股股价低于3.50元时(期间因发生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增发新股或配股等情况时,上述设定价格将进行除权处理),集团公司将累计投入2亿元人民币通过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择机增持本公司流通A股,直到上述两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价回到3.50元或上述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在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将不出售增持的股份并将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该承诺已履行。
3、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对未质押、托管的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份,集团公司承诺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前,委托本公司到登记公司办理用于支付对价股份的临时保管,以防止该部分股份被质押,同时,不进行其他可能对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构成实质性障碍的行为,以确保能够履行对价支付义务。该承诺已履行。
4、承诺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本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时,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目前未触发承诺条件。
5、承诺不会利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或者其他证券欺诈行为。目前未触发承诺条件。
6、承诺全额承担此次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相关费用。该承诺已履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属于原同时按照国内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对外提供财务报告的A股及B股上市公司,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会计准则。
根据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于2007年2月1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意见第一号》的第十个问答,本公司除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五条至第十九条所规定的进行追溯调整外,还根据取得的相关信息,对于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确定的会计政策与之前按照现行会计准则确定的会计政策之间的其他差异,于2007年1月1日进行了追溯调整(具体的调整项目参见本差异调节表附注三,并以追溯调整后的结果作为2007年1月1日新会计准则下余额。
本差异调节表以200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并依据重要性原则反映了上述追溯调整以及追溯调整之后本公司于2007年1月1日新会计准则下的股东权益。
此外,本差异调节表第二项至第四项所涉及的调整金额均不包括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部分,该部分在差异调节表中单列项目反映。2006年12月31日现行会计准则下少数股东权益的余额归入2007年1月1日新会计准则下的股东权益,也在差异调节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新旧会计准则合并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
项目 项目名称
金额(元)
(一) 2006年12月31日合并股东权益(现行会计准则) 3,299,229,999
(二) 长期股权投资差额
其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差额 -204,930,687
其他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贷方差额 5,766,869
(三) 企业合并产生的商誉的账面价值 10,369,710
(四) 所得税 14,396,312
(五) 上述第(二)项至第(四)项所涉及的调整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部分 1,982,941
(六) 2006年12月31日现行会计准则下少数股东权益的余额归入新会计准则下的股东权益
1,712,003,793
2007年1月1日合并股东权益(新会计准则) 4,838,818,937
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林祥
2007年4月27日
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