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圣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西藏圣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三次董事会会议于2007年4月24日上午10时整在成都西藏饭店会议室召开。欧阳旭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董事晋美旺久先生委托董事苏平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万里哈斯木先生委托独立董事齐凌峰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交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财务决算报告》,提交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6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0,293,835.62元,加上2005年年末未分配利润10,564,757.60 元,按照10%提取盈余公积金1,482,746.92元, 2006年年底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9,375,846.30元。鉴于目前景区开发和旅游发展的需要,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06年年度实现的利润全部用于公司景区的开发建设。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提交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委员会的议题,提交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提交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章程》具体修改条款为:
一、原《公司章程》第四条为:
公司注册名称:西藏圣地股份有限公司
TIBET SHENGDI CORP.,LTD
现修正为: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TIBET TOURISM CO.,LTD.
二、原《公司章程》第六条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万元。
现修正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000万元。
三、原《公司章程》第六条为:公司股份总数为人民币800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现修正为:公司股份总数为人民币1100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更名的议案,提交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实施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提交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税前50000元。
(九)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董事会秘书梁伟辞职的议案;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梁伟先生辞职后,由公司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在三个月内增补董事及董事会秘书职位。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0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西藏圣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749 证券简称:西藏圣地 公告编号:临2007- 014号
西藏圣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第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西藏圣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二次监事会会议于2007年4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谢航监事长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财务决算报告》,提交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提交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提交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监事会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并能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能够依法运作,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董事、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能够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地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者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关于2006年经营情况的工作报告,并认真审核了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正常,2006年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实绩,经公司聘请的四川省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2006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问题。
4、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5、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情况。
6、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06年度财务报告。
(八)本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九)对董事会编制的年报审核情况
公司全体监事认真审核了《2006年度报告》及《2006年报摘要》,认为:
1、 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2、 年报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06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 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西藏圣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