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7年4月24日在公司本部一楼一号会议室召开。应到会董事11名,实际到会10名,林镇弘董事因出差未出席会议。李永监事、谢忠明监事、谢思瑜总经理等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陈顺棻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200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200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五、《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数据,2006年度公司经营亏损52,333.33万元。未分配利润为-103,850.15万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 200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2006年度没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计划。
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聘任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专业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即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支付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6年度报酬为人民币95万元。
七、审议关于向股东大会提交公司《预计2007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联交易公告。
八、审议《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全面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相关要求,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新会计准则,并结合我司实际情况制定适当的会计政策,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九、审议公司董事会成员换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推选邱创仪、王宪榕、王炎元、吴小敏、巫俊毅、郭则理、吕镜松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以上董事候选人当选后任期为三年。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朱崇实、林元芳、陈汉文、季国平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朱崇实、陈汉文当选后任期为一年;林元芳当选后任期为二年;季国平当选后任期为三年。
每位独立董事在任期内将每年获得人民币5万元的独立董事津贴。
十、审议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董事会聘任吕镜松先生为下一届公司总经理;聘任曾庆江先生、蒋伟文先生、李永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苏钟人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以上高管任期三年。
十一、审议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续聘林旦旦先生为公司下届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续聘高松丽女士为下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
十二、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新增加以下内容:
1.五金、注塑、模具、变压器、电路板等基础配套零部件;
2.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的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项目除外);
3.信息家电产品及各类信息增值服务、技术开发及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十三、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上述公司经营范围的修改相应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十四、审议公司2007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及技改计划
公司2007年固定资产投资及技改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3786.08 万元(其中RMB ¥3662.31 万元,USD $39.62万元,欧元 1.30万元)。
十五、审议公司翔安新厂区2007年度设备投资计划
公司翔安工业园一期工程将于今年10月建成。董事会同意第一阶段设备投资计划,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086.30万元。
十六、审议公司参股日本byd:sign Corporation公司的议案
为提升与日本byd:sign Corporation公司的合作层次,在日本市场进一步做大、做强,公司拟出资6000万日元(折约52万美元)购买该公司股份40股,占其股权的2.08%。
十七、关于制订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内部稽核实施细则》的议案
十八、审议关于实施公司稽核计划的议案
十九、审议关于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上述第一、三、四、五、六、七、九、十二、十三、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 4月26日
附: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简历及新一届高管人员简历
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1) 邱创仪先生,45岁,毕业于台湾工业技术学院工业管理系,学士学位,曾任中华映管公司研发处应用工程部主任、中华映管公司TFT产品企划总处副总经理,现任中华映管公司TFT营运总部执行副总经理及本公司董事。
(2) 王宪榕女士, 55岁,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
(3) 王炎元先生,56岁,毕业于台湾大同工学院电机工程学系,学士学位,曾任中华映管公司董事、大同公司显示器事业部总处长、台达电子工业公司视讯事业群电视事业部总经理,现任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室顾问。
(4) 吴小敏女士, 52岁,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翻译,历任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贸管部经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厦门建发集团公司总经理、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本公司董事。
(5) 巫俊毅先生, 38岁,毕业于美国密西根州立大学财务管理所,硕士学位,曾任中华映管英国公司财务课课长、中华映管公司财务处协理,现任中华映管公司财务总处副总经理及本公司董事。
(6) 郭则理先生, 52岁,厦门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国际商务师,历任海军北海舰队参谋,厦门特区管委会人劳处干事,厦门经济特区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
(7) 吕镜松先生,49岁,学士学位,曾任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业务课课长、中华映管马来西亚公司业务处主任、华映光电股份公司业务处协理、福州华映视讯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8) 朱崇实先生,53岁,博士,历任厦门大学法律系助教、讲师、副教授,法律系副系主任,厦门大学师资与职称工作处副处长、处长、厦门大学副校长;现任厦门大学校长、法律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9) 林元芳先生,66岁,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历任第四机械工业部1412所班长,电子工业部电子器件工业总公司副科长、副处长、事业部部长,电子工业部基础产品局处长、副局长;机械电子工业部微电子与基础产品司副司长;信息产业部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运行司副司长、巡视员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10) 陈汉文先生,39岁,博士,历任厦门大学会计系讲师、副教授,现任厦门大学会计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11)季国平先生,60岁,毕业于吉林大学半导体系,学士学位,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曾任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产品管理司基础产品处处长、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产品管理司助理巡视员、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副主任。
二、新一届高管人员简历
(1)吕镜松先生,49岁,学士学位,曾任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业务课课长、中华映管马来西亚公司业务处主任、华映光电股份公司业务处协理、福州华映视讯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2)曾庆将先生,41岁,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设计部设计师,技术中心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技术中心总经理。
(3)蒋伟文先生,40岁,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彩电厂工艺员、主任,生产工程部经理,彩电厂厂长,监事会监事;现任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李永先生,51岁,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华益工贸公司副总经理、厦门建发集团公司贸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5)苏钟人先生,60岁,博士后,副教授,1983—1989年期间,在美国俄亥俄州大学获得物理学博士学位、电机系博士后,曾任厦门大学电子工程系副主任、厦华研究所所长、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6)林旦旦先生,33岁,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世界经济系国际金融专业,本科学历,厦门大学计统系投资决策专业研究生课程班结业,现任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部经理。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朱崇实、陈汉文、林元芳、季国平为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本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24日于厦门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朱崇实、陈汉文、林元芳、季国平,作为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朱崇实
陈汉文
林元芳
季国平
2007年4月24日于厦门
证券简称:厦华电子 证券代码:600870 公告编号:临2007-003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4月24日在公司本部一楼一号会议室召开。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到会2名,涂洪森监事因出差未出席会议,委托李永监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永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监事会成员换届选举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推选郑毅夫先生、涂洪森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候选人当选后任期三年,上述候选人需提交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职工民主选举,同意推选谢忠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
4、《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4月26日
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监事简历
郑毅夫先生,53岁,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厦门建发电子公司副总经理、建发通讯系统有限公司总经理、建发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涂洪森先生,52岁,毕业于台湾工业技术学院工业管理系,学士学位,曾任大同贵金属主计课课长、中华映管公司财务总处处长 ,现任中华映管公司稽核处处长。
谢忠明先生,55岁,中学学历,历任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人事部职员、党办主任、工会副主席,现任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安全保卫部经理。
证券简称:厦华电子 证券代码:600870 公告编号:临2007-004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决定于2007年5月18日(星期五)上午9:30时在厦门市湖里大道22号本公司一号楼一楼多功能厅召开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如下:
一、会议议程
1、审议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
5、审议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7、审议《预计2007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的议案;
8、审议公司董事会成员换届的议案;
9、审议公司监事会成员换届的议案;
10、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二、出席会议的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 凡是2007年5月11日下午3时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会议;
3、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代理人。
三、参加会议的方法:
1、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于2007年5月16日(上午9:00_11:30,下午1:00_3:00)持股东帐户卡、个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至本公司股东大会秘书处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公司地址:厦门市湖里大道22号
邮政编码:361006
联系电话:(0592)5687203
传 真:(0592)6021331
联系人:林旦旦、高松丽
2、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26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股票代码:600870 股票名称:厦华电子 公告编号:临2007-005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蔚山
注册资本:8,212.60万元(新台币)
主营业务:下列产品之设计、制造、买卖、承装、维修服务及进口销售代理:(1)阴极射线(即映管或映像管)、电子枪及其有关之材料、零组件。(2)偏向轭及其有关之材料、零组件。(3)平板显示器及其有关映管、平板显示设备。发电、输电、配电机械制造业,电器制造业,电子零组件制造业,机械设备制造业,模具制造业,资讯软体服务业。除许可业务外,得经营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业务。
住所:台湾省台北市中山北路3段22号
2、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华企业”)
法定代表人:王宪榕
注册资本:52,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电视机(含监视器、电视录象一体机)、收录放音机(含音响)、通讯设备、安全报警系统等电子整机产品的生产制造;电子元器件、五金件、电源线、注塑件模具等零部件的生产制造;承接国内外的有关电子、电气系统工程的生产安装和技术服务并进行本公司产品的售后服务;从事厦门地区的有关投资业务。
住所:厦门市湖里大道22号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根据历史数据估算,预计2007年公司可能与厦华企业及其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可能的交易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厦华华佳传真设备有限公司、厦门厦华乐穗电子有限公司等。
3、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集团”)
法定代表人:王宪榕
注册资本:180000万元
主营业务: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从事境内外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住所:厦门鹭江道52号海滨大厦9楼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母公司厦华企业的控股股东。
根据历史数据估算,预计2007年公司可能与建发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可能的交易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昌富利(香港)贸易有限公司等。
4、厦门厦华德茂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明辉
注册资本:600万元
主营业务: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除外的其他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加工贸易、对销贸易、转口贸易业务;信息系统集成、信息增值服务、综合布线、智能工程;计算机软硬件产品和网络设备、生物识别产品、电子仪器仪表的开发、生产、销售。
住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16号。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持有厦门厦华德茂科技有限公司28%股权。
根据历史数据估算,预计2007年公司可能与厦门厦华德茂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并与非关联方交易价格一致。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各项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选择与关联方合作可大大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上述关联交易还将持续发生,并得到进一步保障。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关于预计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议案》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均投赞成票。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要求对公司2007年度的累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进行预计,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我们事先审核了公司出具的关联总额的预计数据,并与以前年度相同的交易事项进行了比照,认为有关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的预计事项比较允当地反映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所预计的情况与公司正常经营相关,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核,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份公司股东大会讨论通过。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协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预计2007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00870 股票名称:厦华电子 公告编号:临2007-006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6年会计差错调整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2006年度审计报告中,对公司2005年会计差错进行调整并据此追溯调整了2005年度相关财务数据。根据规定,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调整的情况和影响说明如下:
一、调整事项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驻厦门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财驻厦监[2006]069号”《关于对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情况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的通知》,对其中涉及到2005年度损益的处理决定,追溯调减了2005年度净利润-11,547,452.74元,同时相应调整了2006年度利润表相关项目的上年数及2006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具体调整如下:
(1)2006年度利润表相关项目上年数调整明细如下:
(2)2006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年初数调整明细如下:
二、调整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上述调整事项累计调整减少2005年度净利润11,547,452.74元,2005年度净利润由62,315,265.56元调整为50,767,812.82元;调整减少2005年末未分配利润11,547,452.74元,2005年末未分配利润由-503,620,690.04元调整为-515,168,142.78元;2005年末股东权益由870,061,226.24元调整为845,356,506.36元。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上述事项进行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是恰当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和会计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根据有关的规定对会计差错进行了调整,有关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和会计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已经根据有关的规定对会计差错进行了调整,有关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和会计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将督促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加强会计信息管理,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税法、企业会计制度、财务制度等有关规定,以真实的会计信息反映各项经济业务。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