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议通过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06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06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规定履行职责,对公司年度内有关情况进行了核查,有关内容报告如下: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的决策审批程序等进行了监督,通过列席历次董事会和出席股东大会,履行了监督职责,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合法,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从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和广大股东合法权益的立场出发,认真审核了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年度审计意见,认为其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是客观公正的。
3、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募集资金事项发生,也没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4、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将所持有的海尔盈德喜(青岛)洗衣机有限公司20%股权转让给海尔集团公司、青岛海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其中向海尔集团公司转让2.5%股权,向青岛海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转让17.5%股权,交易价格是公平及合理的,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没有损害少数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5、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股东的关联交易均按市场定价原则执行,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进行有关关联交易表决时履行了诚信义务。关联交易的进行方式是公平、合理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审议通过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5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五、审议通过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即将任期届满,公司监事会决定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名3名人员为新一届监事会成员,人员名单如下:
徐立英、明国庆、王玉清。其中王玉清为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七、审议通过《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07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4月25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徐立英:女,1954年2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经济师。历任青岛红星电器总厂办公室主任、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兼公司总经理、海尔电器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海尔集团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现任海尔集团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明国庆:男,1960年9月出生,中专学历,中共党员,政工师。曾任青岛电冰箱总厂纪委副书记、青岛海尔运输公司书记兼副经理、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二厂生产厂长、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处副处长、综合办副主任、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现任海尔集团工会副主席。
王玉清:女,1975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曾任青岛海尔电冰箱股份有限公司一厂操作工、接待员、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秘书,现任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职工监事。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洪瑛、王超、徐国君为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4月25日于青岛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洪瑛,作为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洪瑛
2007年4月25日于北京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王超,作为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王超
2007年4月25日于北京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徐国君,作为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徐国君
2007年4月25日于青岛
股票简称:青岛海尔 股票代码:600690 编号:临2007-005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及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2、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履约能力强,历年来均未发生向我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帐的情况,根据经验和合理判断,未来也无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3、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单位:万元)
二、交易内容及定价政策
公司(代表其自身及其控股子公司)与海尔集团的关联交易一直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相关关联交易说明如下:
1、关联销售:
公司出口产品主要利用海尔集团下属的海尔集团电器产业有限公司、海尔集团(大连)电器产业有限公司提供的平台销售,公司按出口产品FOB价的1.5%支付平台使用费,出口产品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2、关联采购:
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与青岛海尔零部件采购有限公司、青岛海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订的《采购配送合同》,委托其采购物资及对物料和产成品进行配送。公司与青岛海尔零部件采购有限公司和青岛海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采用代理供货方式,根据公司提出的具体的物资采购目标,为公司采购及配送生产用物资、非生产用物资和保税物资。青岛海尔零部件采购有限公司和青岛海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对采购及配送后的供货价格构成为:实际采购价+代理费(其中代理费按实际采购价的2.6%计算)。同时,该供货价格的定位以不高于公司在市场上的自行采购价格为原则。对于同类产品,青岛海尔零部件采购有限公司、青岛海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给予本公司与海尔集团所属其他公司的定价(结算费率)标准一致。
3、其他关联交易:
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与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财务结算流程,将本公司原与银行发生的结算业务,改为凡在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之内且对公司有利的业务均通过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商业银行存款利率;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公司有权在了解市场价格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利益决定是否与财务公司保持合作关系,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履行该协议的同时由其他金融服务机构提供相关的金融服务。
三、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代表其自身及其控股子公司)与海尔集团的关联交易一直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双方的交易行为均通过合同的方式予以约定。青岛海尔零部件采购有限公司、青岛海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拥有为海尔集团采购物资的国际分供方网络,可以在全球范围内,通过不断优化分供方,采购到质优价廉、交货及时的物资,同时这些分供方可参与本公司新产品的前端设计和现有产品的改进。海尔集团电器产业有限公司、海尔集团(大连)电器产业有限公司拥有国际一流的营销及服务网络,这些网络可以准确及时地把消费者的需求信息传回公司,协助公司创造有价值的定单。
公司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关联交易对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任何不利影响,上市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四、审议程序
1、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全体董事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同意此议案。
(2)此项议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3)此项议案的表决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所有关联交易均按相关合同执行,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协议签署日期、生效条件和日期、协议有效期等执行《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均严格按合同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