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7.4.3 2006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增资金占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截止2006年末,上市公司未完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的,董事会提出的责任追究方案
□适用√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承诺:(1)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承诺: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钱江生化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2)在限售期内,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如在证券交易所以挂牌交易方式出售钱江生化股票,则其出售价格将不低于6元/股(若此期间当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除息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如低于该价格出售,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将承诺价格与实际出售价格的差额款退还给上市公司。
2、海宁市鼎兴投资有限公司及马炎等钱江生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骨干,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承诺: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钱江生化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同时将严格遵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关于其所持公司股份的限制性规定。
3、公司董事会曾于2005年10月25日的四届十一次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出售扬州市中远房产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此公告刊登于2005年10月27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交所网站。因公司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价格、付款时间等方面一直未能达成协议,经2006年8月22日公司董事会四届十五次会议决定,取消出售扬州市中远房产有限公司股权的动议。
7.6.1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末持股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增减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7.6.2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8 监事会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和关联交易不存在问题。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9.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
资产负债表
2006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马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慕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慕涛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2006年1-12月
编制单位: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马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慕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慕涛
现金流量表
2006年1-12月
编制单位: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马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慕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慕涛
9.3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9.4 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9.5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9.6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
重要提示
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后,公司可能发生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情况。
1、关于2007年1月1日新准则首次执行日现行会计准则和新准则股东权益的差异分析。
根据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财会〔2006〕3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的规定,公司应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公司目前依据财政部新会计准则规定已经辨别认定的2007年1月1日首次执行日现行会计准则与新准则的差异情况如下:
(1)交易性金融资产
公司2006年12月31日有账面价值为33,331,505.96元的股票短期投资,公司将其归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中:投资成本33,836,250.64元,按期末市价单个投资成本提取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504,744.68元。截止2006年12月31日公司存在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大于其账面价值1,705,710.69元的差额,应于2007年1月1日增加1,705,710.69元留存收益,该差额应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增加。
(2)所得税
①公司按照新会计准则对上述的短期投资-股票投资归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对资产账面价值大于资产计税基础的差额计算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了2007年1月1日留存收益562,884.53元,该差额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
②公司按照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了短期投资跌价准备。根据新会计准则应将资产账面价值小于资产计税基础的差额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了2007年1月1日留存收益166,565.74元,该差额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增加。
③公司按照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了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根据新会计准则应将资产账面价值小于资产计税基础的差额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了2007年1月1日留存收益1,845,134.24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增加1,744,980.61元,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权益增加100,153.63元。
④公司按照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根据新会计准则应将资产账面价值小于资产计税基础的差额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了2007年1月1日留存收益122,916.69元,该差额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增加。
⑤公司按照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了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根据新会计准则应将资产账面价值小于资产计税基础的差额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了2007年1月1留存收益522,183.78元,该差额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增加。
公司对上述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额计算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共计增加了2007年1月1日留存收益2,093,915.92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增加1,993,762.29元、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增加100,153.63元。
(3)少数股东权益
公司2006年12月31日按现行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报表中子公司少数股东享有的权益为23,457,189.69元,新会计准则下计入股东权益23,557,343.32元,由此增加2007年1月1日股东权益100,153.63元。是由于子公司根据新会计准则计提坏帐准备将资产账面价值小于资产计税基础的差额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留存收益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100,153.63元。
2、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可能发生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其对公司的财务善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公司的战略目标和下年度的经营计划,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可能发生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主要有:
(1)、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公司将现行政策下对子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变更为采用成本法核算,将减少母公司投资收益,但是本事项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
(2)、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对符合资本化条件的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因此对公司的利润和股东权益有所影响。
(3)、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贴的规定,公司目前现行制度下计入专项应付款的政府补助,将变更为区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后,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并分期计入损益、将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因此将会影响公司的当期利润和股东权益。
(4)、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规定,对暂估入账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待办理竣工结算后,原已计提的折旧不作调整,因此将影响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
(5)、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8-所得税的规定,公司将现行政策下的应付税款法变更为资产负债表的纳税影响会计法,将会影响公司的当期所得税费用,从而影响公司的利润和股东权益。
(6)、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规定,将应付工资及应付福利费余额在首次执行日转入职工薪酬。
会计师事务所对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的审阅意见
关于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的审阅报告
浙天会审[2007]第1069号
浙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江生化公司)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以下简称差异调节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6]136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差异调节表是钱江生化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差异调节表出具审阅报告。
根据《通知》的有关规定,我们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差异调节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差异调节表相关会计政策和所有重要的认定、了解差异调节表中调节金额的计算过程、阅读差异调节表以考虑是否遵循指明的编制基础以及在必要时实施分析程序,审阅工作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差异调节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
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 翔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沃巍勇
中国注册会计师 俞佳南
报告日期:2007年4 月26 日
股东权益调节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马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慕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慕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