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第一季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
1.4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5 公司负责人赵晓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逯春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中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立药业 公告编号:2007-015
重庆华立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庆华立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五届十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于2007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施行新会计政策的议案》(议案内容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华立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26日
附:关于公司施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
公司按照财政部令第33号和财政部财会[2006]3号文件的规定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6年11月颁布的证监发[2006]136号《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重新修订公司主要会计政策如下: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
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 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三) 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四)会计计量属性
财务报表项目以历史成本计量为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记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衍生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及生物资产等以公允价值计量;采购时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的存货、固定资产等,以购买价款的现值计量;发生减值损失的存货以可变现净值计量,其他减值资产按可收回金额(公允价值与现值孰高)计量;盘盈资产等按重置成本计量。
(五) 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3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六) 外币折算
对发生的外币业务,采用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中间价)折合人民币记账。对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期末余额,按期末市场汇价(中间价)进行调整,发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七)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1.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
坏账准备按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账龄分析法计提,根据债务单位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情况,对公司所属医药流通子公司的应收款项确定提取比例分别为:账龄1年以内(含1年,以下类推)的,按其余额的0.5%计提;账龄1-2年的,按其余额的25%计提;账龄2-3年的,按其余额的50%计提;账龄3年以上的,按其余额的100%计提;对公司及公司所属医药流通以外的子公司的应收款项确定提取比例分别为:账龄1年以内(含1年,以下类推)的,按其余额的5%计提;账龄1-2年的,按其余额的10%计提;账龄2-3年的,按其余额的15%计提;账龄3年以上的,按其余额的30%计提。
2.坏账的确认标准为:
(1) 债务人破产或者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
(2) 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其清偿义务,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
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并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八) 存货的确认和计量
1.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
3.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包装物、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进行摊销。
(九) 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和计量
1.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和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3)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2.对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对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3.资产负债表日,以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的,按照类似投资当时市场收益率对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4.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按照合同约定,与被投资单位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的,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的,认定为重大影响。
(十) 固定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1.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 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持有的;(2) 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2.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1)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 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4.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年限(年)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4-45 3.80-2.11
通用设备 12-18 7.92-5.28
专用设备 5-35 19.00-2.71
运输工具 8-12 11.88-7.92
其他设备 5-10 19.00-9.50
固定资产装修 5 20
5.资产负债表日,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技术陈旧、损坏或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按单项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十一) 在建工程的确认和计量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3.资产负债表日,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的,按单项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在建工程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 长期停建并且预计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
(2) 项目无论在性能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3) 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其他情形。
(十二) 生物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1.生物资产是指有生命的动物和植物,包括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
2.生物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3.生物资产折旧按年限平均法计提。生物资产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后,按期对生物资产进行折旧。生物资产折旧按生物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
4.收获或出售消耗性生物资产,或生产性生物资产收获农产品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结转成本。
5.资产负债表日,以成本模式计量的生物资产,当有确凿证据表明由于遭受自然灾害、病虫害、动物疫病侵袭或市场需求变化等原因,使消耗性生物资产可变现净值或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消耗性生物资产类别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消耗性生物资产跌价准备。
(十三) 无形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1.无形资产的计价: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接受投资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评估确认或合同约定的价格计价;自行研究开发的无形资产,应区分研究和开发阶段,开发阶段实际发生的开发费用作为无形资产的记帐成本。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并进行减值测试。
3.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无形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为使该无形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对该无形资产的摊销进行相应的调整。
(十四) 借款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 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暂停资本化: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 停止资本化: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予以资本化;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十五) 收入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在同时满足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2.提供劳务
(1) 劳务在同一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在劳务已经提供,收到价款或取得收取款项的证据时,确认劳务收入。
(2) 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的,在劳务合同的总收入、劳务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与交易相关的价款能够流入,已经发生的成本和为完成劳务将要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按完工百分比确认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十六) 企业所得税的确认和计量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十七)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