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独立董事李建华,因外出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张树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淑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春雷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3.1.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副变动原因分析: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增减额 增减比例
预收帐款 7,596,629.43 59,761,470.79 -52,164,841.36 -87.29
其他应付款 393,394,206.03 317,651,229.15 75,742,976.88 23.84
(1)预收帐款大幅减少主要是转入收入所致。
(2)其他应付款增长主要是与长春经开现代农业园往来所致。
3.1.2报告期,利润表项目大副变动原因分析:
项 目 本报告期数 去年同期数 增减额 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 73,486,383.15 50,170,147.62 23,316,235.53 46.47
营业利润 -40,913,463.49 -53,572,429.14 12,658,965.65 23.63
净利润 --38,372,986.62 1,100,346.04 -39,473,332.66 - 3587.36
(1)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增长主要是热费收入增加所致。
(2)净利润大幅减少主要是政府补贴减少所致。
3.1.3报告期,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副变动原因分析:
项 目 本报告期数 去年同期数 增减额 增减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 22,953,554.68 46,757,834.77 -23,804,280.09 -50.91
的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 -694,930.00 -8,803,430.00 8,108,500.00 92.11
的现金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 1,713,641.09 9,744,849.14 -8,031,208.05 -82.41
价物净增加额
筹资活动产生 -20,544,983.59 -28,209,555.63 7,664,572.04 27.17
的现金流量净额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减少主要是热费收入已在2006年收到,支出在2007支付年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度增加主要是减少投资所致。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大幅减少主要是热力公司支付现金大于收到现金所致。
(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长主要为还款减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树森
2007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00215 股票简称:长春经开 编号:2007-014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第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第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于2007年4月26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07年4月24日以通讯的方式向董事和监事发出。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李建华因外出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一、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议案》
从2007年1月1日公司将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对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按新的会计准则进行了修改,内容如下:
1、会计制度
修改为: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补充规定。
2、坏账核算方法
增加如下款项: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公司对应收款逐项检查,如果符合坏帐确认标准的,全额计提坏帐准备。其余应收款按帐龄计提坏帐准备。
3、职工薪酬核算方法
根据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规定,公司将现行会计政策下对职工福利费按比例计提变更为按实际发生额列支,因此将影响公司的净利润和股东权益。
4、长期投资核算方法
按新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修改为:
9.1、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取得时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的帐面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取得时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它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以下方法确定初始投资成本:
(1)以支付现金方法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及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其它必要的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4)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对外投资占被投资单位有表决权资本的比例在20% (含20%)以下的采用成本法核算;权益比例在20%以上至50%或不足20%但有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法核算;权益比例在50%以上(不含50%)或虽未达到50%,但具有实际控制权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合并会计报表按权益法进行调整。
9.2、股权投资差额: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差额计入当期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差额,公司合并成本小于被合并方可辩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计入当期损益;大于的,确认为商誉,每年年终进行减值测试,存在减值迹象的计提减值准备。
9.3、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核算方法:
(1)对于有市价的长期投资,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即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①市价持续两年低于账面价值;②该项投资暂停交易1年;③被投资单位当年发生严重亏损;④被投资单位持续两年发生亏损;⑤被投资单位进行清理整顿、清算或出现其他不能持续经营的迹象。
(2)对于无市价的长期投资,出现以下迹象之一时,即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①政治或法律环境出现了不利于被投资单位的重大变化;②被投资单位所供应的商品或所提供的劳务不能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从而导致被投资单位财务状况发生严重恶化;③被投资单位所在行业的生产技术等发生重大变化,被投资单位已失去竞争能力,从而导致财务状况发生严重恶化;④有证据表明该项投资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其他情形。
(3)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核算方法: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公司对长期投资进行逐项检查,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情况变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投资账面价值,按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单项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5、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
按新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4 号-固定资产》及《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资产减值修改为:
10.1固定资产计价:公司拥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仪表、办公用具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并按取得时的成本计价。
10.2累计折旧计提方法:累计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分类计提,预计净残值率为5%。
固定资产类别 使用年限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40 5% 2.38%
机器设备 10 5% 9.50%
运输设备 8 5% 11.88%
办公用具 5 5% 19.00%
10.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核算方法
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逐项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全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长期闲置不用的、在可预见的未来也不会再使用的、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2)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
(3)虽然尚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产品的固定资产。
(4)已遭毁损,以致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5)其他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6、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核算方法
按新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资产减值》修改为:
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公司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如果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的,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长期停建且预计在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
(2)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公司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不确定性;
(3)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7、借款费用的核算方法
按新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修改为:
12.1、借款费用是指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汇兑差额和辅助费用等。
12.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因借款而发生的借款费用可予以资本化,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均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12.3、借款费用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予以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须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
12.4、停止资本化
(1) 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时,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2) 如果固定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的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固定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3) 如果所购建固定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每部分在其他部分继续建造过程中可供使用,且为使该部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建造活动实质上已经完成,则停止该部分资产的借款费用资本化。
12.5、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按截止当期末止购建固定资产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与资本化率的乘积确定。
8、无形资产核算方法
按新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6 号-无形资产》修改为:
13.1、公司将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13.2、无形资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量。
13.3、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可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预计可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按如下方法摊销:
(1)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按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摊销;
(2)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按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摊销;
(3)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按受益年限与有效年限两者之中较短者摊销。
(4)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按10年摊销。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
13.4、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核算方法:
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对公司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逐项检查,检查各项无形资产预计给公司带来未来的经济利益的能力,当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即按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可收回金额的部分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使其为公司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2)某项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在剩余摊销年限内预期不会恢复;
有其他足以表明某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超过可收回金额的情形。
9、收入确认原则
按新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修改为:
15.1、销售商品:(1)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2)公司不再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3)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证据;(4)与销售该商品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5)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15.2、提供劳务: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销售收入:(1)收入金额和以发生及将要发生的成本能可靠地计量;(2)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可靠地确定;(3)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10、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按新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修改为:
公司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11、合并会计报表编制方法
按新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修改为:
17.1、合并会计报表的范围:公司对持有被投资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50%以上,或虽未达到50%,但具有实质控制权的子公司纳入合并会计报表。
17.2、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公司合并会计报表以纳入合并范围的母、子公司个别会计报表为基础,按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对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母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的内部往来、内部交易、内部权益性资本投资均予以抵销,其余项目一一合并,对于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及合计期间与母公司不一致的,按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调整。
特此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0215 股票简称:长春经开 编号:2007-015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第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第八次监事会会议于2007年4月26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选举高学慧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高学慧先生当选为监事已经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3号<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07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4月28日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