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7年4月26日,本公司收到湖南省望城县人民法院发出的(以下简称:法院)《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等法律文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中国建设银行长沙河西支行1000万元借款纠纷
本案的基本情况:
1、原 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
2、被告一:湖南国光宏生堂药业有限公司
3、被告二:本公司
4、本案纠纷的起因及诉讼请求:
2004年6月30日,被告一在原告处办理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借新还旧),期限为2004年6月30日至2005年6月29日,由被告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贷款到期后,被告一未按借款合同规定归还贷款本息,被告二也未履行其保证责任。原告于2007年4月24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一归还贷款1000万元及相应利息、违约金、本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执行费用。
5、本案定于2007年5月29日开庭,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截止公告之日,本公司涉及诉讼事项43起,涉诉金额81612.01万元,占本公司200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52%。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286 股票简称:S*ST国瓷 编号:临2007—014号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关于本公司股票终止上市风险提示的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在其规定时间内如未披露2006年年度报告,本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