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意见: 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9.2 财务报表
9.2.1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清华紫光古汉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9.2.2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编制单位:清华紫光古汉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12月 单位:(人民币)元
9.2.3 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清华紫光古汉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12月 单位:(人民币)元
9.3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9.4 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9.5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06年6 月27日,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清华紫光古汉衡阳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其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1,000.00万元,增资后本公司持股比例由原80.30%降至16.47%,故本年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而改按成本法核算。
(2)根据2007年4月24日董事会决议,本公司拟于2007年上半年处置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汕头市紫光古汉氨基酸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因其将于近期内出售,故本年度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9.6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
单位:(人民币)元
会计师事务所的审阅意见
关于清华紫光古汉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
审阅报告
天职湘专审字[2007]第0318-1号
清华紫光古汉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清华紫光古汉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以下简称“差异调节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6]136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该表的编制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的基础上对该表出具审阅报告。
根据“通知”的有关规定,我们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了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差异调节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差异调节表相关会计政策和所有重要的认定、了解差异调节表中调节金额的计算过程、阅读差异调节表以考虑是否遵循指明的编制基础以及在必要时实施分析程序,审阅工作提供的保证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差异调节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宇科
二○○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姚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