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4月15日以书面文件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并于2007年4月25日在福州福日大厦14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捷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及弥补亏损预案》。
经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6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564,817.46元,由于公司未分配利润仍为负值,根据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本期的利润分配及弥补亏损预案为:2006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全部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期利润分配及弥补亏损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虽然在2006年度实现了盈利,但目前的未分配利润仍为负值,根据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期利润必须优先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定的本期利润分配及弥补亏损预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变更相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支付200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支付2006年度审计报酬金额为45万元人民币。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九、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五一支行继续申请5,5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刘捷明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向福州市商业银行杨桥支行申请新增5,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刘捷明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以上第二、三、四、七、八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编号:临2007—009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4月15日以书面文件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并于2007年4月25日在福州福日大厦14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赖明东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并提出以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06年度的实际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并提出以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的实际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