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独立董事何涛先生、莫少霞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何涛先生、莫少霞女士书面委托独立董事兰玉昌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徐麟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张金奎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财务总监刘玉春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财务部经理刘逸民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预收账款比上年度末增长40.03%,主要是预收的销货款增加所致;
(2)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增长463.97%,主要是本报告期上交税金比上年同期增加,因而计提的营业税金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106.55%、利润总额及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106.37%,主要是本报告期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而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受让深圳市国华盛实业有限公司所持有广东发展银行1000万股的股权,并于2006年12月28日公司与深圳市国华盛实业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详见2006年12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2007年4月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受让深圳市国华盛实业有限公司所持广东发展银行股权的议案》,由于广东发展银行因增资扩股换发新股,深圳市国华盛实业有限公司所持广东发展银行股权由1000万股变为482.8461万股,董事会同意继续受让该等股权,原股权转让协议中受让数量由1000万股变更为482.8461万股,其他受让事项不变(详见2007年4月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2007年4月10日,本公司受让深圳市国华盛实业有限公司所持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有关过户手续办理完毕(详见2007年4月1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公司前三大股东当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海南宗宣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当阳市国中安投资有限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承诺:A、持有三峡新材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B、在前项承诺期届满后,持有三峡新材股份在24个月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C、在上述承诺期(36个月)届满后的12个月内,只有当任一连续5个交易日(全天停牌的,该日不计入连续5个交易日)三峡新材股票二级市场收盘价格不低于每股4.88元(当公司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导致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将对此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时,方可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且各自出售的数量不超过500万股。如果违反该条承诺,出售相应股票所获得的所有收入归三峡新材所有。D、将分别就三峡新材2006、2007、2008年度的利润分配提出满足以下条件的议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以现金分红方式进行的利润分配比例不低于三峡新材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50%。同时,当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承诺如果三峡新材实施现金分红方案时货币资金不足以支付分红数额,就差额部分其将代为垫付。E、为进一步完善三峡新材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与持续发展,增强股东持股信心,激励公司管理层、核心业务骨干等的积极性,于三峡新材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将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积极推进股权激励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2、公司其他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承诺:持有三峡新材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以上承诺履行情况:公司全体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严格按照承诺执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麟
200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93 股票简称:三峡新材 编号: 临2007—010号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7年4月16日以书面、电话以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07年4月26日在湖北省当阳市国中安大厦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7人,独立董事何涛先生、莫少霞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何涛先生、莫少霞女士委托独立董事兰玉昌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徐麟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总经理奖励基金计提办法的议案
2004年2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总经理奖励基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取税前利润的0.5%作为总经理奖励基金,用于对在岗位上业绩突出的员工进行奖励。
为进一步激发员工爱岗敬业、忠诚奉献、勇于创新的工作热情,最大限度的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董事会同意对原总经理奖励基金计提办法进行调整。具体计提依据和标准为:以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为依据,计提0.1%作为总经理奖励基金,用于对在岗位上业绩突出的员工进行奖励。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武汉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融资合作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2007年度融资计划,为寻求融资担保,经与武汉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协商,董事会同意本公司继续与武汉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合作,互相为对方向银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信用担保,担保额度由原2500万元人民币增加到5000万元人民币(含未到期额度余额),并授权经理层在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具体融资协议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合作期限为两年。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七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