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肖建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育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严顺华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2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8%。由于报告期未合并控股子公司新余市昌九新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报表,剔除此项因素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3.63%,增长主要原因:丙烯酰胺万吨扩建工程建成投产后产销量扩大,导致丙烯酰胺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受原材料煤、电等价格上涨及材料消耗上升影响,公司主要产品生产成本上升,毛利率下降,导致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3、财务费用增加主要原因:银行贷款利率上升。
4、母公司投资收益减少主要原因:报告期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上年同期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控股股东江西昌九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中的特别承诺:
1、昌九集团所持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昌九生化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前述承诺期满后24个月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竞价交易方式出售的所持股票。
2、为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发展,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将建议昌九生化董事会制定包括股权激励在内的长期激励计划,并由公司董事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施或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该等长期激励计划。
3、若此次股权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购方案未获昌九生化相关股东会议暨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昌九集团将通过红利抵债、以股抵债、向战略投资者转让所持股份等方式尽快解决占用昌九生化资金的问题。
4、在昌九生化相关股东会议暨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前提下,通过定向回购的方式解决昌九集团占用昌九生化资金的问题。定向回购股份数量精确到万股,尾股部分所对应的占用资金以现金方式由昌九集团向昌九生化补足。
5、同意在昌九生化相关股东会议暨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购方案之日起45日内,在公司主要债权人提出债权担保要求的情况下,为公司履行偿还有关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6、承诺彻底规范昌九集团与昌九生化之间的正常交易行为,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的原则,严格按上市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杜绝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昌九集团承诺今后不利用大股东的决策和控制优势,通过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昌九生化资金,不从事任何损害昌九生化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7、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若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上述承诺,将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到报告期末,昌九集团严格履行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肖建国
2006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0228 股票简称:昌九生化 编号:临2007—010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16日发出召开董事会的书面通知,并于2007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第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10名,董事陈文荣先生因公未亲自出席董事会,授权唐杰民先生代为出席及表决;列席监事4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肖建国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一致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2006年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规定,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会计准则。公司依据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详情见上海证券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江西昌九青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50%子公司江西昌九青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为补充流通资金向招商银行南昌市福州路支行贷款2,000万元,公司拟为其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贷款到期后一年,同时江西昌九青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期限为二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4,490万元。
三、审议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特此公告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228 股票简称:昌九生化 编号:临2007—011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第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16日发出召开监事会的书面通知,并于2007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第十三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4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心怡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
1、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3、未发现参与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228 股票简称:昌九生化 编号:2007-012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江西昌九青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为其担保金额:2,000万人民币;
由江西昌九青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止2007年3月24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4,490万人民币;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此次担保不构成关联关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西昌九青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昌九青苑”)是公司控股50%子公司。为确保其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同意为昌九青苑向招商银行南昌市福州路支行贷款2000万元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昌九青苑”基本情况如下:
1、 成立日期:2005年1月18日;
2、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
3、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火炬大街801号;
4、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5、 经营范围:蒸汽生产、销售;自发电(凭供电许可证经营)。
6、 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显明;
截止至2006年12月总资产为10,521万元,总负债为4,396万元,净资产6,125万元,净利润7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1.78%。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昌九青苑”向招商银行南昌市福州路支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2,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贷款到期后一年;
是否有反担保:“昌九青苑”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金额:2,000万元;
反担保期限:二年。
(三)董事会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1、 董事会认为:“昌九青苑”作为公司控股50%子公司,为公司提供蒸汽和部分生产用电,由于原煤的价格上涨,新机组投产后,生产经营需要补充流动资金。因此,为保障公司的生产发展,本公司同意为其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2、本公司独立董事满向昱、吴照云、董选增、左识之同意该项议案。独立董事认为:该担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该担保对本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五)、对外担保情况
除此次担保,公司在2007年1月18日为江西昌九农科化工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南昌市叠山路支行贷款1,490万元提供了担保;2007年3月12日为江西昌九农科化工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南昌市站前西路支行贷款1,000万元提供了担保。截止2007年3月24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4,490万元。
三、备查文件
1、本公司与“昌九青苑”签订的《反担保合同》;
2、“昌九青苑”2006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为“昌九青苑”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四月二十七日